飘天文学 > 其他小说 > 锦衣卫创始人 >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混小子
    “万三?这个名字可是比沈富霸气的多啊。”王小十赞道。沈万三这个名字,无论从那一处来看都比沈富这个名字强的多。沈富c沈富,一听这个名字就很俗气。

    沈富道:“还不都是我家老头子嘛!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又不许我改。算了,不说这个,还是说说咱们的事情吧。”

    王小十道:“有话直说。”方孝孺就站在王小十的身后,为他添菜c斟酒,可算是让王小十体会了一把当“主子”的快感。

    “王将军提到的几桩生意都是好生意,也都是赚钱的生意,万三自然有兴趣。不过,这些生意未免小了些吧。”沈富自视甚高,从来做的都是大生意。和普通的生意人合作尚且如此,又何况是何王小十这样的人做生意。

    王小十早知道对方会有所要求。“请说。”

    “王将军快人快语,我也就直说了。王将军到隆平府来,自然有其他的目的。这我不方便打听,可若是将军有用得到万三的地方,尽管开口。我只需要将军能够保证我沈家在应天府的买卖安全就好。”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这条件提的的确足够简单。就算是王小十不答应,朱元璋那里也不会为难沈家在应天府的生意。

    应天府,将作为朱元璋的根基之地。应天府百业兴盛,自然对朱元璋的大业有极大的帮助。就凭这点,纵然明知沈家与张士诚部的关系,朱元璋也不会对其痛下杀手。如此看来,沈万三的这个条件提的都是可有可无,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个条件。

    就见着,对面的沈万三径自饮了一杯酒,两眼间笑意可见。霎时间,王小十明白了。

    “万三兄可谓是深谋远虑啊!从今天起咱们就是朋友了。”和聪明人在一起说话,就不用事事言明。若要言明,王小十该说:“今后朱元璋部得了天下,也绝不会动沈家的人。”可如此一来,便有一种凌驾于人之势,难保会令沈万三不痛快。

    而王小十一句简单的“我们是朋友了”。无异于是给了对方一个回应,示意交易已然达成。

    王小十天资聪慧,心思细腻,自觉凭着后来人的智慧和见解,当无往不利。可见到了这个沈万三之后,他才知道自己是小看了“天下英雄”。一个沈万三尚且如此难对付,那么一些青史留名如刘伯温c李善长之流,又会是具有何等智慧呢?

    平日里,李善长为人和气,刘伯温行事低调,王小十心底不禁有些将这二人看轻。如今想来,这何尝不是二人处世的智慧啊!

    见王小十有些愣神,沈万三问道:“王将军在想什么?”

    “没什么。我还有一件事情要万三兄帮忙。”王小十道:“这次跟我同来隆平府的有一个孩子,前几日不慎走失,还请万三兄帮忙寻找。”

    王小十竟想着拜托沈万三来找沐英。听罢,身后的方孝孺一时间有些担心,轻咳出声提醒。

    “这没问题。要说在隆平府还真就没有我找不到的人。只要王将军放心。”

    王小十又是重复了一句。“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这一顿饭下来宾主尽欢。王小十纵然不善酒力却也被劝着喝了几杯,如今走路脚上都有些轻浮,直靠方孝孺搀扶着。

    “今天这顿饭吃的可真值啊!足可见王将军是个性情中人。只可惜我二哥不再,否则定然能和王将军成为莫逆之交。”沈万三没来的提起了一人。

    “令兄不在家?”

    沈万三道:“我二哥南下浙江去了。他这个人,从来不将钱财放在心上,更兼性情洒脱,在天下各路州府都广有朋友。要是他在,我家里没几时是清闲的,从不早到晚都是来拜访的人!”

    王小十不过是胡乱的应付,就当沈万三说的是酒后醉话,并没有放在心上。倒是搀扶着王小十的方孝孺,听了沈万三的话后脑中不禁浮现了一个身影。

    不知为何,沈万三口中描述的形象,多少都与他在归安监牢中见到的那个男子相吻合。而且那位公子也姓沈,家也在隆平府,可谓是不谋而合。

    方孝孺深深的记着,自己答应人家的事可还未办呢。

    不过隆平府中未必就只有这一家大户姓沈,方孝孺没有贸然询问,而是想着打听一下再说。

    “公子!”送别了王小十,沈富又上了他那辆特别的马车。“咱们回府吗?”

    沈富趁着酒兴道:“去那位姑娘家。”他还惦念着那位见过“半面”的姑娘。

    “现在?这个时候咱还能见到人吗?”

    沈富道:“不用你操心,就当是闲来无事去转转。”

    “驾!”赶车人一挥鞭,马儿架着车辕蹿了出去。

    “周姑娘,我看这小子虽然混了点,可也不像是坏人,就放了他算了。”丁普郎劝道。“白白养着他几天,废粮食不说,要是我们存身的地方传了出去被人知道就麻烦了。”

    这位姓周的姑娘转过了身。灯光下,姣好的容颜就像是从画上走下来的一样。不,简直比画上走下来的还要漂亮。

    周姑娘的美不同凡俗,是一种孤高的美。就好似一个人攀爬过巍峨雪山,见识过了雪山上孤高的莲花一样,今后再也不会将世间任何的美好放在眼底。可你若是问他,这莲花究竟是如何的漂亮,是如何的一种美。他却又无法形容出来。

    或许旁人会笑他为此而痴了,但见过它的人却仍旧暗自庆幸c庆幸他见过世间美好的极致。

    这位周姑娘就是如此。

    丁普郎看着她的目光中,羞涩带着热切,这是他看向她时独有的目光。

    周姑娘道:“我起初也是这么想的。”她的声音多少有些瑕疵,声音不够甘甜,却带着点粗音。想来也对,老天爷不会将世间的所有美好给予到一个人的身上。

    “我在隆平府外遇见的他,后来发现他跟着我,我怕他是徐寿辉或是元廷的人跟了过来,就把他给抓回来,审问了一通。”

    一切都如这周姑娘所说的。当日,沐英知道王小十南下湖州,却将自己扔在了隆平府而十分不忿。于是,他趁着外出的功夫四下里生事,和许多人发生了争执,为的就是岔开肖老三等人的注意力。可是连续许多日子都没能够脱身,倒是在那日晚间,看守的肖老三等人莫名其妙的昏倒在了地上,而使得沐英跑了出去。

    至于当晚守夜的兄弟是怎么倒下的,沐英也不清楚。他还以为是自己当夜准备的那些酒起了作用呢。

    从隆平府出来之后,沐英就遇见了这位周姑娘。沐英说起来是个半大的孩子,却也懂得了男女之事,懂得如何分辨美丑。见到了周姑娘的容貌后竟鬼使神差的跟着她走了一路,最后才被姑娘抓了回来。

    原本,周姑娘以为沐英是徐寿辉派来的人,可细想却又不像,在审问了一通之后就决定放了他。而这时的沐英却是硬气了起来,无论姑娘如何赶他就是不走,为了每日都能见到这姑娘,他算是赖在了这里。

    每次提起让他离开,沐英的头就摇的像是个拨浪鼓一样。而周姑娘为了躲避朝廷的追查,也不敢太过大张旗鼓的将沐英赶走。若是下手杀了他,却又不忍心害了这个半大的孩子,于是便僵持在了这。

    当然,她也大可以将这小子打晕了送走,不过按照这小子死缠烂打的性子,多半也会自己找回来,那时候声张出去,周姑娘只怕就无法在隆平府安身了。

    说到底,周姑娘是个大家之女,才会被沐英这个无赖小子难住。

    “我去见见他。”丁普郎起身去了另一处房间。

    房间里,沐英这小子以一种大爷般的姿态堆坐在椅子上。看样子,他这么多日子过的都很好,人也精神的很。

    这些天来,周姑娘倒也没“虐待”他,每日吃喝给的都很足。毕竟,这小子除了赖皮一些,其他地方还是很讨人喜欢的。

    “你是什么人?”沐英见到丁普郎是一点也不客气。

    “我是这家的主人!”

    沐英道:“周姑娘呢?我要和周姑娘说话。”

    “小子,你不要赖在这里,周姑娘是不会喜欢你的,你的年纪还太小。”

    沐英不语,却固执的转过了头,显然是不愿意和丁普郎继续这个话题。

    “小子,你要是不走我今天打断你的腿。我说到做到!”丁普郎瞪起了眼。

    “你敢!”沐英初生牛犊不怕虎,他还不知道丁普郎的厉害。当然,丁普郎也没有上来就打断人腿的习惯,他不过是小惩大诫,手上一指点在了沐英的腿上,立时让其半个身子都陷入一阵痛麻之中。

    “你”

    “怎么样?滋味不好受吧!快些滚蛋,不然我就不客气了!”

    正当丁普郎在收拾沐英这个混小子的时候,沈万三的马车稳稳当当的停在了门口。还未等沈万三一步跨下了车身,就听院子里边沐英惨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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