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玄幻小说 > 摄政王 > 45.来了来了
    “都一样看病。”

    “都一样被要挟。”

    “沈斐。”朝曦终于撕下面子, 直言道, “你也可以的。”

    可以把我带走,半年而已,很快就能回来。

    沈斐摇头, “外面太危险了。”

    骗子,“你功夫都没有我高。”

    他的那些下属也打不过她,第一次见面时她就知道了。

    朝曦还小的时候被师祖选中,让她一边学习医术,一边练功, 那时候朝曦不懂,问师祖学医是为了救死扶伤,练功是为什么

    师祖掀开衣摆,给她看空荡荡的裤筒, “我因为没打过别人, 所以少了一双腿, 你也想这样吗”

    朝曦当然不想,至此非常努力的练功,不小心练过头,发现师傅打不过她,师叔也打不过她,谷里没人是她的对手。

    但是师傅嘴上硬撑, 说看她小, 让着她。

    那时候朝曦天真, 从来没怀疑过, 现在

    不能再直视师傅。

    “你都可以活的好好的,我也可以。”朝曦坚持。

    沈斐还是摇头,“朝曦,在那里武力不是第一,要靠这里活着。”

    他指了指脑子。

    朝曦不服“我也很聪明。”

    她试图找几个例子,“你晕迷时一直是我保护你。”

    “那是运气好。”

    “你一直跟你的下属有联系我都知道。”

    “我从来没瞒过。”

    “那腰牌的事你没说之前我就猜到了。”

    “是我引你查的。”

    沈斐不断火上浇油,朝曦气得肺都要炸了,“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我陪你还不好吗”

    她拍拍胸膛,“我会医术,我还会武功,我可以保护你,也可以保护自己,用毒用蛊对我都不管用。”

    她只是不放心沈斐一个人而已,想陪着他一起闯过风风雨雨,为什么这么简单的要求都不肯满足她

    “朝曦。”沈斐搂住她,“我不想让你冒险。”

    “当年我爹也是这么说的,后来他娶了权贵的女儿。”朝曦冷笑,“你也看不上我这种乡下女子吧”

    “我跟他不一样。”沈斐手臂收紧,更用力的搂住她,悠闲似的,将下巴搁在朝曦肩上,“我不需要攀权势,也用不着图富贵,我就是权势,就是富贵。”

    他语气中带着莫大自信,与平时判若两人,这人在隐藏,将他的真实性格,真实身份隐藏,面对朝曦的全是假的,这个才是他。

    权倾天下,睥睨众生。

    “等我好不好”

    声音还是那个声音,温润好听,人却似乎不是那个人。

    “不好。”

    朝曦一口回绝,“我不想再等了,一个都不等了,不等你”

    她等了太多年,期望又失望,再期望,再失望,不断重复这个过程,早已经厌烦。

    “谁都不等了”

    不等师傅,也不等沈斐,谁再让她等,谁就是她的仇人。

    沈斐顿了一下,嘴角扬起一抹苦笑,“也好,等人很苦。”

    他躺回床上,声音已恢复成原来那般,一碗水似的,平静安宁,“很晚了,睡吧。”

    身后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双人的枕头陷下去一半。沈斐说睡就睡,一点也不犹豫,留朝曦一个人纠纠结结,半响也跟着睡下。

    一夜无话,洞房花烛夜也泡汤,朝曦没提,沈斐也没勉强,俩人就这样背对着背睡了一夜。

    第二曦很早起床,赶工绣她的鸳鸯,没点灯,就这么在黑暗里绣,好些年没这么绣过,似乎忘了似的,找不到手感。

    摸索了许久才慢慢进入状态,留给她的时间不多,朝曦绣的本就粗糙,后面越发凌乱,只顾着完工,根本没考虑其它的,一只绣成了鸭子,一只连鸭子都不如,来不及换线,一根灰线绣到底。

    听说鸳鸯本就是如此,雄性五颜六色,雌性灰溜溜的,正如她与沈斐。

    沈斐五颜六色,浑身散发光芒,她游走在黑暗里,灰溜溜像平安,平安也是灰溜溜的。

    对啊,沈斐走了,她还有平安。

    朝曦鸳鸯也不绣了,往桌上一搁,爬起来饭也没吃,先去集上买了几篓鱼,和一些腊肉,咸鱼,这些不容易发臭,挂个十天半月不是问题。

    新鲜的鱼平安醒来会吃,它的冬眠并非一直睡着,偶尔也会醒,然后起来活动活动,朝曦原来每周上去一次,每次鱼都被它吃完,这回准备的多,应该够它吃一个月的。

    肥死它吧。

    买的太多,自己拿不下,朝曦租了辆牛车,一路晃晃悠悠,直接绕开村子上山。

    路远,又是上坡,一只牛拉的很吃力,没有村口大爷家的牛听话,时不时需要朝曦在前头牵着走,朝曦到了山洞口,一篓一篓抱进去,花了不少时间,牛被她栓在外头,要还给人家,压了钱,钱要退回来。

    鱼尽数搬到平安的洞里,摆了一排,上回给它留的已经被它吃完,这厮醒过一次。

    是个好消息,朝曦又把腊肉和咸鱼挨个挂起来,挂满了它的洞,坐着陪了它一会儿,才慢悠悠起身下山。

    瞧一瞧时间,已经过了午饭时间,算下午,沈斐也该走了。

    她就是故意的,故意避开他,给他留时间让他走,不想见他。

    沈斐很聪明,他什么都知道,自然也能明白她的意思,不仅他明白,明显的连镜花,水月都看了出来。

    “公子,该走了。”

    沈斐纹丝不动,他坐在洗得发白的床单上,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面皮,筷子夹了肉,搁在面皮中间,双面对折,用力捏在一起。

    从来没有做过这个活,刚包时有些费劲,后来渐渐上手,越包速度越快,大小均匀好看,与买的相差无几。

    “您还不明白吗”水月劝道,“朝曦姑娘就是不想见您。”

    女孩子都有小脾气,朝曦姑娘即便再与众不同,她还是个女孩子,一样会生气。

    沈斐已经包好了一个,开始包下一个,“还剩一点,等我包完就走。”

    公子还是不死心啊,分明就是想等朝曦姑娘。

    “公子。”镜花上前一步,“我帮您一起包吧。”

    沈斐摇头,“我自己来。”

    他那双手天生就不是用来包饺子的,镜花见过这双手与人博弈,论茶,修剪花枝,画画写诗,还是第一次瞧见他用来包饺子,竟也意外和谐。

    白面粘在手上,修长的指头缩起,大拇指对齐,用力一按,一个饺子成型,公子包的很认真,包完会检查一遍有没有散开。

    镜花从十二岁开始跟在他身边伺候,还从来没见过公子为哪位姑娘做过任何事,在大业面前,任何姑娘都不值一提。

    但是公子险些为了一个姑娘将大业置之脑后,更是亲自下厨,给那位姑娘包饺子,不知那位姑娘上辈子做了多少好事才能有这个待遇。

    水月还想再催,镜花比了个嘘的手势。

    既然公子想包,让他包便是,公子心里还能没数,怕是比她俩还清楚。

    朝曦姑娘就是生气了,不想见他。

    俩人悄悄退至门外,没再继续打扰,只静静站在院里,默默守护。

    里屋有一面窗户大开,正对着床,可以将屋里的景象尽收眼底。

    公子身上披了一件黑色浪纹的厚披风,但是里头穿的依旧还是朝曦姑娘给他买的衣裳,风格也不是他常穿的黑色,是朝曦姑娘喜欢的桃粉,发带用的是天蓝,与桃粉完全配不上,朝曦姑娘的审美堪忧,偏偏公子竟然任她折腾。

    有衣裳也不换,依旧如此这般顶着不太适合他的扮相,桃粉和天蓝,再加红色腰带,无端显得公子活泼了些。

    公子自小老成,又身在皇家,穿衣打扮容不得半分轻佻,他也一直做得很好,二十多年从来没有松懈过,一朝落难山村,变成了这样

    朝曦姑娘当真奇人也。

    “镜花姐姐,你说公子何苦呢”水月想不明白,“既然喜欢朝曦姑娘,为什么不将她带去京城,美人大业,鱼和熊掌兼得。”

    “许是公子尊重朝曦姑娘吧。”镜花也不太懂,“朝曦姑娘不适合京城的尔虞我诈,公子想让她一直这样,无忧无虑,不沾半点尘埃。”

    “以咱们公子的能力,在京城也能保啊。”水月还是不解,反问道。

    镜花摇头,“公子树敌太多,若一个照顾不周,朝曦姑娘便有可能香消玉损,再者说京城那个地方,只有将朝曦姑娘困在身边才能保她安全,朝曦姑娘自由惯了,能答应吗”

    还有一个原因她没说,朝曦姑娘可能没她想的那么喜欢公子,从晓得公子在她手里开始,她们便一直追查她的身份,能查到的东西很少,倒是意外发现她有养动物和人的习惯。

    很多病人明明没到住下观察的地步,她也会让人家住下,等那人一走,换下个人继续躺着,如果实在没有病人,她便花功夫养动物,将受伤的猫狗带回来,亦或是帮隔壁刘大娘喂猪和牛羊。

    就这样连续三年都没有断过,若是别人可能单纯以为这姑娘善良,救小动物,帮忙照顾病人,替没空喂猪喂羊的刘大娘喂,简直好到没话说,只有镜花看出了不一样。

    朝曦姑娘单纯只是寂寞,她想让人陪着,如果公子走了,她很快又会找下个人继续陪她,有没有公子都一样。

    公子也该看了出来,所以没勉强。

    毕竟到了外头,人更多,朝曦姑娘不寂寞了,那他算什么

    公子骄傲了一辈子,怎能容忍别人将他当成一个取暖工具,所以不带她去京城并非是公子冷血,是朝曦姑娘与众不同。

    她根本不懂爱是什么,留下来陪伴她的人有老人,孩子,女子,也有男子,甚至是动物,公子于她而言,与那些人根本没什么区别吧。

    “公子出来了,去准备雨伞。”俩人聊天的功夫不知不觉下起了小雨,朦朦胧胧,竟没人注意,还是镜花首先回过神,折身去拿雨伞,踩着一双绣花鞋,急急赶了过来。

    她还是来晚了,公子已经走了出来,一头青丝上落了点点水珠。

    镜花连忙将伞撑开,打在这人头顶。

    公子没坐轮椅,自己慢慢小步走着,能看得出来身体还不好,脚步略微不稳,上马车时稍稍滑了一下,镜花赶忙扶住,“公子小心。”

    沈斐轻笑,“我没事。”

    他站在外头瞧了瞧,目光落在村口,没有看见熟悉的身影,低头幽幽叹口气,抬手掀开帘子,矮身钻进了马车内。

    时间仿佛静止了似的,只有雨水打在伞上劈哩叭啦的声响,一直没人下命令离开,她们便一直等着,许久马车里才有人说话,“走吧。”

    那声音带着长长的尾音,似乎很无奈一般,又似乎没有,只是她听错了。

    镜花没有过多纠结,与水月一人坐一边马车,挥手让队伍前行。

    摄政宁王出身皇家,又是朝廷重臣,加上这回须得高调着进京,告诉所有人,他宁王回来了,所以排场极大,十几辆马车同行。

    公子身份尊贵,生活也精细,后面的马车装的全是公子的衣裳和用品,还有一辆空的,用来与这辆替换着赶路。

    马儿也是活的,需要时不时歇息才能跑得更快,元军已经在数百个村里城里烧杀掳掠,他们只能抓紧些,日夜兼程赶路,否则元军破坏了这一带的村民生活,逼得他们入京乞讨,当难民,不好交代是一回事,难民多了,难免混入一些毒瘤,再挑拨几句,搞不好有人起义。

    内有忧,外有患,双管齐下将京城攻陷,即便公子回去了也没用,还会有人怪公子回来晚了,甚至拿公子逗留乡下说事。

    左右不好做。

    希望公子高调回归能让元军忌惮几分,亦或是吸引去元军的注意力,暂时不打别的注意,公子也是这般想的吧

    天冷,镜花掀开帘子进去给这人填茶,公子坐在窗边,手撑着脑袋,手里拿了一个香囊。

    那香囊她见过,是朝曦姑娘的手笔,许是没学过针线功夫,自己摸索,那荷包瞧着一言难尽。

    她是真的很有勇气,绣成这样也好意思拿出来送人。

    “到哪了”沈斐收起香囊,淡声问道。

    “刚出城,现在在景门的路上。”镜花体贴问,“前面就是驿站,公子下来歇息歇息吧,马儿也要吃些粮草。”

    沈斐倒没拒绝,已经赶了一天的路,现在是深夜,就算他能熬,那些丫鬟侍卫也熬不住,过度消耗会让他们没有力气和敌人一拼。

    那驿站很近,只花了半个时辰便到,坐了一天马车,颠的浑身散架,镜花熟知他的习惯,一进驿站便喊人烧来热水送去公子房间,夜里需要燃灯,镜花守在门口,隐隐瞧见一道修长的身影从门窗上映出来。

    公子在换衣裳。

    底下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传来侍卫厉斥的声音,随后是劈哩叭啦的打斗声,和桌椅倒地的声音,一盏盏灯熄灭,很快漆黑一片。

    脚步声幽幽响起,似乎有人踩着木梯缓缓而上,年久失修的梯子老了,发出不堪受重的声音,咯吱,咯吱宛如破旧的烧火箱被人拉动。

    镜花与水月对视一眼,水月朝她点点头,俩人分工明确,一个守在门口保护公子,一个下去打探情况。

    水月伺候在公子身边,自然有些功夫在身,然而那人貌似更厉害,她刚下去便被一掌打了回来,倒在楼道口。

    什么人

    镜花扶起水月,全身紧绷,袖子中滑出一把匕首,反手握着,做好誓死保护公子的准备,谁料底下那人走出黑暗,竟发现是熟人。

    “朝曦姑娘”镜花有些吃惊,“你怎么在这”

    朝曦似乎很累,一句话也不说,镜花拦在她面前,便几招制服,扔去一边,人直接推开门进去。

    “出去。”沈斐已经洗好了澡,正在换衣裳。

    屋子大,方才洗澡刚上来,哗啦啦的水声掩盖了外头的打斗声,竟没听出来屋外的人是谁,一回头才注意到不是镜花和水月,是朝曦,“你怎么来了”

    “公子小心,朝曦姑娘有些不对劲”镜花捂着肩上的伤,从角落里爬出来。

    沈斐没瞧她,只看了看朝曦,“是来送我的吗”

    朝曦摇头,“是来要债的。”

    声音有些沙哑,沈斐坐在马车里,一路舒舒服服,朝曦为了赶上他,骑马过来,一路快马加鞭,不知道累坏了几头马。

    “什么债”沈斐问。

    “你欠我的债。”朝曦用力一推,沈斐腿脚本就不好,又没有准备,一个踉跄,单薄的身子朝后倒去。

    他原来正在换衣裳,离床很近,直接倒在了床上,还没来得及起身,朝曦整个人压过来,帘子一拉,将这人控制在身下。

    “我仔细想过了,不睡你我亏了。”

    她双手去解沈斐的衣裳,沈斐本来便没有多少挣扎,又刚洗过澡,衣裳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很容易便被她扒光。

    沈斐轻叹口气,“朝曦,我的腿还没好全”

    “没关系。”朝曦丝毫不介意,“我可以自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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