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玄幻小说 > 摄政王 > 57.沈斐回来
    想想作为第一个睡过他, 又甩了他的人, 莫名觉得神清气爽, 朝曦收拾收拾,换了身衣裳去药铺值夜, 今天可能是最后一天,想多赚点银子。

    药铺掌柜早就等着,瞧了瞧天色发现还早,惊奇的看着她, “就算早到,也不会加钱。”

    朝曦摆手,“不用加钱,我是自愿来的。”

    药铺掌柜点头,“那辛苦你了。”

    他招手让朝曦过来, 清点财物和药, 只有清点明确了,少什么东西才不会算到朝曦头上, 每晚都要清点一次, 朝曦拿着账本, 熟门熟路给药称斤,钱对明确后让掌柜的回去,她自己守在铺里。

    今天生意很清淡,没什么人, 不到三更朝曦又出现了昏昏欲睡的情况, 她也没当回事, 左右铺里没人,干脆睡一会儿

    三更二刻,一只鹰盘旋一圈,发出尖利的叫声,那声音穿透力极强,上入云霄,下入深海。

    有人听到声音,打开窗户,一只纤细修长的手伸出,让鹰落脚在上面,水月将信取出来,鹰放走,自个儿进了房间。

    她们现在在凤凰山一带,离京城比较远,期间要换两个接头点,三只鹰,信才能到她们手里,若是寻常的信倒也罢了,偏偏这信拖不得,每晚主子都要收到才睡。

    路途遥远,白天的信,非要等的话最少深夜才能到,主子每晚熬到这个时候,表面看来是为了与将领商量战况,处理奏折外加看书等等,其实都是为了等这封信,不收到总有那么多理由,干这干那就是不睡。

    开始水月不懂,当真以为他是为了看书处理奏折外加与将领商量战况才每日熬夜,后来经镜花姐姐提点登时明白,什么都是借口,等信才是关键。

    那信被水月拆开,上面密密麻麻写了许多东西,都是留守在京城的星海写的,他与杨少顷分别管着私事和公事,杨少顷在朝为官,是公子一手提拔上来,对公子很是感激。

    公子不在,朝廷怎么也要留下一个能担当大任的人,可以与太后的人分庭抗礼。

    星海专门处理一些私底下的事,譬如搜集各地情报,盯着各方势力,不属于朝廷的其它大事小事都经过他的手,临走前公子给他安排了个活,一个非常不好做的活。

    “公子。”水月站在屏风外,对着里面说话,“星海说他的能力应该干些更大的事,不该每天做这些鸡毛蒜皮的活。”

    屏风上倒映出一个人影,沈斐坐在床边看书,“那你回信告诉他,不想待在京城就过来陪我打仗。”

    打仗可比待在京城累多了,每天东奔西跑,公子去哪,她们也要去哪,跑断了一双腿,公子有时爱偷懒,明明腿已经好全,偶尔还是会坐轮椅,所以一直都要带着。

    不带他就不坐,带了他便自觉坐上去,一坐肯定要人推着,她与镜花姐姐轮流着来,每天累得不轻,正好让星海也体会一把。

    水月偷笑两声,很快板正脸继续念,“他还说京城一切安好,让公子不必操心。”

    自从明后倒了之后,太后安分守己了一些,没那么快搞小动作,京城又有星海和杨少顷守着,确实不用担心。

    “上次死了不少人,星海新添了一批。”

    “嗯。”沈斐淡然回应,“继续念。”

    水月点头,“前两天下雨,您的花死了几盆。”

    不是名贵,或是公子特别喜欢的花,星海不会刻意这么一提,只下了一场雨就死,除了公子院里最娇贵,最好看的那么几朵,不会再有别的。

    沈斐翻页的手顿了顿,“然后呢”

    “他已经让人保存了种子,公子别担心,明年这个季节还能种出来。”

    “嗯。”沈斐等着下文。

    下文跟昨天一模一样,没什么区别,水月简短了说,“朝曦姑娘还跟以前似的,好吃好喝睡得也好,公子放心吧。”

    沈斐蹙眉,“就这样”

    嗯

    水月不解,“信上就是这么说的。”

    “是吗”沈斐低垂下眼,不知在想什么。

    一旁的镜花擦完桌子过来,一把抢过纸条,匆匆看了一眼道,“公子,水月没有细看,信上其实还有一些内容。”

    沈斐抬头看她,“还有什么”

    “朝曦姑娘时不时拿出公子送她的玉看,星海还说,有一次听到朝曦姑娘在府外喊您的名字,还有啊,她晚上睡觉说梦话,一直问,沈斐呢沈斐去哪了”

    沈斐嘴角微微勾起,“不用骗我了,水月说的才是实话吧,没有我,她吃好喝好,睡得也好。”

    镜花叹气,公子明明知道,还不是喜欢这种欺骗的话,往日都是她念,会多加几句信上没有的,后来每当这个时候,公子便打发她做其它的,让水月念,水月诚实,当真什么都念了出来,一句虚假也没有。

    那信上确实就像她说得似的,吃好喝好睡好,还不算太笨,将朝曦姑娘每天翻墙进李府的事隐瞒了下来。

    镜花将信折起来,搁在一边的蜡烛上烧,这种信还是不要留下来的好,刚烧了一个角,沈斐突然说话,“拿过来,我自己看吧。”

    说来奇怪,公子从来不自己看信,每次都让她们念,或许知道她们报喜不报忧,所以听着放心,自己看怕看到什么不想看的东西

    镜花也不懂他,只知道这是他第一次要求自己看。

    她犹豫了一下,把火吹灭,递给沈斐前还想劝一劝他,“其实什么内容都没有。”

    她越是这样,沈斐越是坚持,“拿过来。”

    镜花无法,只得将信给他,这人打开信,一目十行看下去,前面都是一略而过,唯有后面关于朝曦的事,看得格外仔细,面色也越发沉重,半响突然站起来,“去收拾收拾,即刻回京。”

    镜花瞪大眼,“这里不管了吗”

    她以为公子最多难过一下,没成想公子反应这么大。

    看来公子比她想的还要喜欢朝曦姑娘。

    “元军已经退回边界,一时半会回不来,这里暂时很安全,有我没我都一样。”沈斐拿起挂在一旁的披风,自个儿披在身上,白皙修长的手在胸前打结。

    逼退元军从来都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吞并元军,所以迟迟不走,等待机会,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

    镜花点头,这里确实稳了,公子走的险招,没先来凤凰山,反倒去了另一面,直接攻打元军的老巢。

    元国不如大顺,地盘只有大顺的五分之一,仗着天险,加上高原反应,水土不服等等原因,大顺的兵马过去能病倒一半,所以一直拿他们没办法,要攻过不去,病秧子去多少死多少。

    元军又天生强悍,个个是套马的好手,能以一敌三,他们过不去草原,元军却可以肆无忌惮生活在大顺上,更显得大顺处在劣势。

    打一次战,最少穷三年,元军又爱惹事,天生有好战的遗传,知道大顺拿他们没办法,三天两头过来闹,一旦筹够了钱,立马大军压线。

    就这么接连不断的打下去,每次都是在大顺的地盘上,无论如何吃亏的都是大顺,便有人提议让给他们一两个郡,等他们安定下来,再将人截胡,前后包饺子干掉。

    否则在草原上,还真对付不了他们。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个法子很快得到不少人赞同,尤其是太后一党,那段时间活跃的很。

    公子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只说到时候再看,实则早已秘密安排了人观察草原,发现只要训练得当,他们也可以在草原上生活,长久的不行,只能短暂的,短暂的就够了。

    元国地盘小,只一天时间便能赶到它的中心位置,直逼它的帝都。

    好死不死元军打算攻打大顺,带走了大批兵马,王城空虚,一下子便被他们逮了个正着,国库打劫一空,能带走的尽数带走,带不走的烧了。

    让敌人好,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每个人都是满载而归。

    元军收到消息回去时已经晚了,想攻来报仇,又怕他们再玩一出暗渡陈仓,打别的部落主意,无法,有苦也只能吞下不说,等待机会默默反杀。

    伤筋动骨一百天,元军折损了这么多人和钱财,粮草少了大半,一时半会很难再折腾出什么浪花来。

    他们还守在这里,有想找机会吞并元军的意思,也单纯是公子不愿意面对现实,朝曦姑娘临走前说的清清楚楚,她要去睡别人,所以公子怕回京城,也怕收到信,可又期待,很矛盾的想法。

    人不是鸟,展翅便是百米,人需要在地上脚踏实地的走,亦或是乘坐马车。

    公子没坐马车,直接快马加鞭往回赶,期间连休息也没来得及,他一向最爱干净,这时候也顾不得,最多落脚客栈的时候换身衣裳擦擦汗。

    凤凰山离京城实在是远,即便这样也花了两天时间才到。

    朝曦本来准备昨天走的,让掌柜给她清算银子的时候掌柜说铺里没人,他一个人顾不过来,想让朝曦再帮忙看几天,一旦找到人,立马放她,顺便多给了她一两银子,算是感谢她这段时间的帮忙。

    朝曦为了那一两银子屈服,想想觉得自己太没有出息,可她一个女孩子,又不能入朝为官,也不能下海捞金,要出息有什么用够吃够喝才是实在。

    许是药蛊不在,朝曦最近熬不得夜,一熬就困,睡得很香,时常到第二天掌柜喊她才醒,掌柜的人不错,对她嘘寒问暖,问她怎么了需不需要休息之类的话。

    朝曦心里暖暖的,更愿意留下帮他看铺,只是半夜总是睡,不知道有没有耽误做生意,朝曦有些愧疚。

    她很努力撑住,可还是睡了过去,迷迷糊糊似乎感觉有人叫她,“朝曦,你感觉怎么样”

    朝曦嗯了一声又继续睡,那音拉的老长,听着颇像撒娇,惹得人一阵荡漾。

    扶在她肩上的手越发过分,想从她的衣襟处探进去,还没来得及做,远处突然射来一道黑影,掌柜反应不及,惨叫一声,人已经被一把长剑钉在墙上。

    夜很深,按理来说这时候不该有别人,可门口却站了许多人,为首是位贵气的公子,面色阴沉的看着他。

    他哎呀哎呀的叫唤,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这是杀人啊,我要去告你们”

    没人理他,沈斐径自朝趴在桌上的人走去,这么大的动静,她居然还在睡,很不对劲。

    镜花也看了出来,与水月一起,将掌柜的拉去一边盘问,又遣散了其他人,留公子一个人在铺里。

    金丝浪边云靴在案台前停下,自然垂下的手抬起,想摸摸这人,半响轻叹口气,解下披风盖在她身上。

    有些时日不见,她居然比原来胖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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