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其他小说 > 美女,你好像不是人类喔 > 第七十三章
    女子突然如此温顺,鬼使黑站在他们前方,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www.

    果然,女子突然暴起,五指长出锋利的指甲,冲到他的面前,冰冷尖锐的手指抵在他的心脏部位,几乎要刺穿他的皮肉!

    为什么说是几乎呢,因为鬼使白同时扔出锁魂链,链子紧紧缠住女子的脚踝,直接把她拖倒在地上,女子发出狠厉怪叫,却无法挣脱链子的束缚。

    男孩看到妈妈被困住,冲上去抱住鬼使白的小腿,撕咬道:“你快放开我妈妈!”

    鬼使白不理他,从怀里掏出一道灵符甩向女子身上,符咒凌空展开,女子被笼罩在符咒中,发出痛苦的撕叫声,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

    男孩看到妈妈痛苦地翻滚,大滴大滴地眼泪落下来,想要扑过去抱住妈妈,却被灵符的光圈弹开,身体触碰到灵符的光圈部分冒出真真白烟,痛的他大喊大叫。

    “你还在等什么?还不出手!”鬼使白对一直在旁边不动的鬼使黑喊道。

    鬼使黑看着这对母子,心中一阵揪心,一时不忍,竟然出手将灵符握在手里

    女子和男孩的痛苦才缓了过来。

    “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老实跟我们回去。”鬼使黑冷着脸,“如果你再反抗,只会落得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女子慌不择路地连连磕头:“我愿意跟你们回去,求求你放过我们。”

    鬼使黑还未开口,鬼使白先冷笑起来:“你还相信她?刚才她可是差点挖了你的心。”

    鬼使黑走到女子身边,道:“你若信我,我愿渡你们母子轮回。”

    “心软是鬼差的大忌!”鬼使白被气得脸色铁青,却没有再多话,松开对女子的禁锢。

    鬼使黑这边刚扶起这对母子,那头就听到鬼使白惊慌的声音:“糟了,赶紧通知慕言大人,就说医院这边有异常!”

    病房内,慕言正双手抄着裤兜,面色阴沉地站在刚才那位男人的病床前。www.此时偌大的病房安静地有些可怕,只有那位妈妈反复又焦急地解释道:“几位大人,求求你们相信我,我只是附身在他身上,绝对没有勾走他的魂魄,真的没有。”

    这样子烦躁的声音令他觉得不耐,因而眉头蹙得更紧。

    刚才那名花甲男子,即使母子俩已经离开的他身体,他的面色却仍然一股死气,眼窝深陷,脸色苍白微紫。

    那是浑身精魄被抽光了的模样。

    虽然没了魂魄,但因为阳寿未到,所以依然活着,若是男子的魂魄找不回来了,那他就得一辈子以这副活死人的样子度过,待到阳寿尽期。

    但魂魄一旦没有,即便死後,也只是躯体化为了烟灰尘土罢了,再无轮迴。

    女子的哭诉仍在继续,慕言重重地闭上眼睛,眉头蹙得愈发紧了:“我问你,你进入他身体的时候,他的魂魄是否安好?”

    泪水不停地从女子的眼角滑落,她虽然不认得慕言,但是从他强大的神族气息可以知道,若是他想要让她们母子魂飞魄散,比踩死一只蚂蚁还容易。

    她只能无力地辩解:“刚才进入这间病房的时候因为太慌张,没有注意到这人的魂魄是否还在。”

    就在这时,病房的门被人推开,却是子书瑾让来了。

    他脸色苍白,隐隐有病容。

    慕言:“公子受的伤还没有好利索,这就交给我就好了。”

    子书瑾让咳嗽两声,淡淡道:“无妨。”

    勾了下手示意站在一旁的黑白鬼使报告情况

    鬼使黑见状颔首,目光平静地看向病床上的男人,道:“今日上午十一点前后,我和鬼使白在执行对一百零七号的勾魂任务时於此处发现了这名男子,魂魄失踪。www.”

    顿了顿,续道:“此人名叫高雄,现年六十三岁,阳寿八十三年,如今还有二十年的阳寿。”

    说完,又恭敬地退到一旁。

    慕言蹙紧了眉头,吩咐道:“此事你们需尽快上报阎王。”

    “是魔界的人做的。”子书瑾让的手掌在男子身上拂过,得出结论,“贪狼在地牢被我所伤,恐怕最近会有报复之举,勾走魂魄或是警告之举,你们这段日子需加强守卫,避免魔界在人界多生事端。”

    “是。”

    离开病房後,黑白鬼使已先一步回地府复命,只剩子书瑾让和慕言并肩走在医院的长廊上。

    慕言低声道:“公子,程沐兮刚刚跟陶苏偷溜走,我已经派人跟着了。”

    子书瑾让嘴角噙着一抹笑,有些无可奈可:“她那性子哪里关的住她,她的身体检查报告出来了吗?”

    “出来了,恢复得很好。”慕言看起来还有话说,但没有开口。

    子书瑾让撇了他一眼:“你想说什么?”

    “公子你为了救她才会被天雷所伤,为什么不告诉她?”慕言有些犹豫,“我看公子对她,应是有些特别,何不乘此机会增进感情?”

    子书瑾让原本神色淡然,听他一说,脸上反而现出冷漠又决绝的表情:“慕言,你僭越了。”

    中午,城下了一场大雨。

    大雨噼里啪啦的撞在咖啡馆的玻璃窗上,又顺着光滑的玻璃慢慢滑落,玻璃窗很快便变得水气蒙蒙,窗外的一切都看得不大清楚了。

    咖啡馆装修精致,咖啡是西洋玩意,但这咖啡馆的设计却颇有些汉风的味道,所有的桌椅都是上好的紫檀木制成,挂的吊灯都是点着红烛的带有画布的方形木质灯笼,扑闪着黄色的烛光印在咖啡馆的椅子上、桌台上,恍若梦境。

    咖啡店老板正站在咖啡机前,将准备好的咖啡豆倒进机子里,“咔嚓咔嚓”咖啡豆被搅碎的声音在冷清的店里显得特别清脆。

    忙完这些,老板推了一杯热可可到店里唯一一位客人面前:“喝杯热可可醒醒酒,马上到营业时间了,别吓着其他客人。”

    中午十二点,赫连术又喝完一整瓶威士忌:“怎么会有人用热可可醒酒。”

    老板淡淡道:“那怎么会有人大中午就喝的烂醉。”

    赫连术想拿起那杯热可可,可是酒醉让他现在连一个杯子也拿不稳:“我现在终于明白人类为什么这么喜欢喝酒了,酒精真是好东西,再多的痛苦,在酒精的浸泡下,都变成遥远的伤口,酒让人的灵魂变得很轻,轻到快要飘上高空,看自己就像看别人的故事。”

    玻璃窗外的雨,越下越大。

    稀里哗啦的,将眼前雾蒙蒙的天气,遮盖的看不清远方的建筑物。

    这时,咖啡馆门口的风铃,“铃铃铃”脆耳地响了几声,两个被淋湿了的女孩子急匆匆地跑进咖啡馆。

    “苏苏,我在大众点评那看到这家咖啡店的介绍,评分很高哦。”

    咖啡馆的暖气开的很足,正好可以让程沐兮和陶苏把淋湿了的外套脱下来。

    陶苏从包里翻出纸巾,一边擦拭身上的雨水,一边赞同道:“确实装修得很有特色。”

    两人刚选了位置坐下,老板已经拿着菜单走到了他们面前。

    简单的白衬衫配上咖啡馆特定的亚麻色围裙,衬出老板的儒雅气质。

    年轻的女孩子总是会对长得还不错的男子表现出兴趣,程沐兮把脸埋在菜单后面悄悄对陶苏说道:“这家店的老板挺顺眼的。”

    陶苏注意到老板正微笑地注视着她们,有些不好意思打了她一下:“你等人家走了再说呀。”

    “怕什么,我是在夸他。”

    赫连术喝完热可可,站起身准备离开时,却见一道熟悉的身影坐在靠窗的位置,巧笑嫣兮,顾盼生辉。

    陶苏赫连术的心怦怦直跳,一下乱了节拍。

    他今天喝的酒不少,到这时才觉得酒劲上来了,走路脚下发飘,从眼睛里望出去,每样东西都像罩上了一层柔和的光。

    一定是看错了。

    他想,喝醉了酒的人都这样,往往把一个人误认为另一个人。

    只不过是相似的身形、相似的外貌和相似的笑颜,你心里想着一个人的时候,自然看什么人都像她。

    老板这会已经跟两位姑娘聊上了,举止优雅而从容,见多识广,瞬间就把少女撩得哈哈大笑。

    陶苏听到店里的另一个方向有动静,习惯性地轻轻的抬头看向这边,不期然与赫连术对视,那双深幽的眸子如一口吸人心魂的深井,看得陶苏的心突然快跳了一下。

    “嗨,好巧啊。”陶苏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对赫连术打了个招呼,又想到自己因为淋雨的缘故有些狼狈,突然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陶苏的声音脆得赫连术浑身一颤,连酒也醒了大半,原来眼前的女子,她的笑颜,竟然是真实的。

    时间仿佛就此凝固了,赫连术本来已经走到门口的位置,可现在,他舍不得跨过那扇门。

    有那么一瞬间,赫连术甚至觉得,可能这一生也要这样过去了。

    还是程沐兮打破了僵局:“苏苏,这位帅哥是谁呀?”

    赫连术的背脊绷得笔直,握着门把的手微微泛白,但他的酒已经醒了。他的身体重新落回理智的掌控,告诉自己,应该推开咖啡厅的大门,然后一步不回头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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