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玄幻小说 > 八月兰城 > 正文 第四十四章吃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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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防止成为别人出入的阻碍,我站在后门的门口,正好可以看清那个比我帅那么一丢丢,比我白那么一丢丢,比我高那么一丢丢的混蛋的那张桃花脸。一个人怎么可以无耻到这种程度,不知道乱采别人院子里花不仅仅是违背了道德,而且还违背了人性吗?天地正气一,胸有不平气!老子真想化身得道高人斩妖除魔,把这小白脸给大卸八块,娘的,大卸八块都不能泄我心头只恨!

    吃醋是一个男性的本能,不需要学习。

    潜藏着的本能驱使我一步步向前,而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一直在说“不要看,不要看”。江南写过一个关于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死神亲眼看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在无良霸道的公爵身下娇喘,高举着镰刀迟迟不肯落下,心如刀割莫过于此。我曾经发誓再也不会走进这个地方,因为我可悲的自尊心。当我踏入这个地方,却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震撼,如果不是马潇潇的话,或许我此刻就是这些人之中的一员,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否和潘晓涵他们一样热情。

    是一样的教室,一样的地砖,一样的书柜,一样的黑板,没有什么不同。原来,神仙也是要吃喝拉撒的。我在心里嗤笑不已,一直不肯往这边楼梯路过的原因原来竟是在这里,不得不心生讽刺。那个可笑,可悲而又可怜的自己,一直所坚持的某些无可理喻的,奉作是坚强。

    我忽然间觉得,马潇潇就应该配这样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马潇潇。那种感觉,就像是欢声喝彩,浪潮迭起的舞台上,在剧情进入高潮时,聚光灯忽然从我身上一跃而过,所有人的目光齐齐落在那个闪光的少年身上,白马背生双驰,他如诸天太阳,群星环绕。马潇潇是那个遗世独立的倾城女子,原来兜兜转转此去经年,我注定是匆匆过客,我从未如此自惭形秽,哪怕是面对马叔的咄咄逼人。

    现在看来,所谓青梅竹马,不过是春梦一场。所谓情真意切,或许是善意谎言。哪怕我曾经无比坚信,哪怕马潇潇十几年念念不忘,有些城墙哪怕是再怎么坚不可摧,有时候或许只要轻轻一推,便轰然倒塌。我其实是个自私鬼,想要牢牢地把握一切,以前和聂小倩在一起的时候,哪怕是有一个异性和聂小倩有一丝一毫的暧昧,我都无法容忍。如果我是女生,找了一个我这样的男朋友,估计早就崩溃了。

    就那么一步一步向前,贴着过道中间的桌子,我眼前的两个人足以用天作之合来形容,偏偏我这个正主生出第三者插足的卑劣心思,也难怪罗少荣之流会对我“青眼有加”。

    心痛始于心动,终于心灰。

    从前刷微博刷到一个有趣的话题,其实心真的会痛,生生折断骨头也莫过于此。人生几何,其实谁没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呢?你我挣扎着不肯放手,到头来还不是两败俱伤,何故如此?

    那丰神俊朗来形容也不为过的男孩子,笑得如同冬日里的阳光,温暖柔和,令人着迷。马潇潇深陷其中我并不意外,毕竟我和我的对手并不是一个量级。只是这种桥段未免太过于剧情化,命运真的是打了个盹吧,忽然醒来便对我当头棒喝。当那双手撩动马潇潇耳鬓的发丝,之间轻轻地擦过马潇潇的耳垂,白炽灯下马潇潇的小脸在那一刻攀爬上脸颊的红润羞涩,曾经只属于我。

    突如其来的绞痛和慌乱,我不知道双手何处,雨伞骤然落地,一声轻响扰乱了眼前一场盛景,我这个罪魁祸首无地自容。马潇潇受惊回头,我无法明状那种不可置信的眼神,我像是入室行窃的小偷,突然被主人发现。我脑子里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逃!我要逃离这个地方,让这一场大雨浇灭我所有的希望,从今以后我只愿做一只默默无闻的泥鳅,在我的泥塘里翻滚,广袤无垠的大海终究不是我的家,马潇潇也不是我的归属。

    各种复杂的情绪在马潇潇脸上挣扎着,最后凝聚出三句话。

    “你怎么来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

    “真的不是!”

    我并不想去计较真假,也不想花精力去揣测马潇潇的真心,这不正好符合罗少荣的要求吗?现在省去了很多麻烦,其实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我可以安抚我的良心,并不是我唐默辜负了你马潇潇,而且你马潇潇不知自重。与此同时生出一种快感,确切的情感归属所带来的一种束缚,让我的生活失去了极大的乐趣,现在不就更好了吗?

    我不知所措在他们的面前,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把我的伞捡起来,然后离开这个地方。

    马潇潇啊,恭喜你!

    我飞快地捡起伞,然后舌头打结般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打扰了”,冲出教室。隐隐约约听到身后传来的尖锐的怒喝,还有椅子碰倒的声音。

    “滚开!”

    我不知道是否是这两个字,是不是又如何?童话是写给小孩子听的,哪怕是《小王子》最终不也是被毒蛇毒死了吗?或许是我灵魂深处的悲观因子太重,我始终坚信小王子已经死去,哪怕结局并非如此。所以身后听到马潇潇的呼喊,我也只会更加卖命逃离,这就是我所深信不疑的,哪怕是错觉。

    马潇潇,我终于要放弃你了,可我并不想做那个坏人,所以只能让你做了,谁让你那么不碰巧地让我撞见了呢?如果没有罗少荣的话,或许我会相信你,现在啊……哪怕我坚信不疑,也只能违心地说不可再信了。你本来就是不惹尘世的天使,不该为我堕落凡尘。身后逐渐弱下去的呼喊终于被雨声淹没,这场大雨来得真是时候。在雨里狂奔真的是一种特异的刺激,我终于明白为何夏丹喜欢雨天,是否她也曾在雨里为谁狂奔,泪流满面?我不知道此刻我是否哭泣,心脏的绞痛不知到底是折断了几条腿。

    秋天里的凉水可以冲刷一切负面的情绪,幸好宿舍里还没有人回来,就这么穿着衣服在水龙头下面冲洗着。最后浑身赤裸,背靠着刺骨冰凉的瓷砖墙壁,任水肆意流淌。当我蜷缩在床头瑟瑟发抖抵御冷水澡之后的副作用时,杨伟吹着口哨回来,雀跃地说他打伞送聂小倩回的宿舍。事情的真假无需揣度,失去了马潇潇,现在说是孤家寡人也不为过。

    杨伟自顾自说着,小眼睛里藏不住兴奋,我弃之如履的被他视若珍宝,我才明白,我并不是那种只会对一个人好的老实人。看着喋喋不休的杨伟,我也在想,是否有一天聂小倩真正地看到了他的好,可杨伟是个好人吗?对此我并不敢苟同。我曾经十分不齿的就是杨伟这种广撒网捞大鱼的做派,现在也是一样。复读一个月,别的没学到,虚伪这种本事,我倒是学的越发深厚。

    杨伟估计是见我没有多大的兴致,说了两句之后回到自己床上,省的自讨没趣。灯光熄灭,我自始至终坐在床头,蜷缩在被子里,脑子里空空如也。手机被我关机,我知道马潇潇一定会轰炸我,或许……她不会呢?可能她比我更加冷静,可能她刚刚就是个那个小白脸一起回的宿舍,在宿舍底下拥吻…

    假的!

    全他妈假的!

    狗屁!

    全他妈狗屁!

    老子唐默人穷志短,山沟沟的打滚的泥腿子,配不上你马潇潇金枝玉叶,配不上你马家金碧辉煌!一身贱骨头何必自讨苦吃,现在好了,惹了大家不痛快,唐默你就他妈犯贱,该死!滚回你老家捡起祖祖辈辈的铁犁耕田,活该你累死成一头老牛,老老实实在土地里刨食吃不好吗?干嘛非得和命过不去,漫山遍野的野草还满足不了你的野心吗?醒醒吧,快乐是别人的,老家臭烘烘的猪圈和灶台才是你的归属!人贵在自知,脸皮这种东西还是要一点的好,撕干净了就真的只剩下你庄稼人人穷志短的那副可憎面孔了。

    做自己的老鼠挺好的!

    我忘了这是我第几次这么告诉自己。

    人间不值得,何必生而为人?

    半睡半醒间,那种叫做梦一样的东西在虚幻和现实之间游荡,不再是那个红裙子女孩的梦了,这个梦只有油画一样的色彩,视线都扭曲着。走走停停的一生,山坳之间翻滚的日子,估计就是我的余生了。菜刀从烧猪头上切过,老树上的青色浑圆柚子,牛圈顶上堆成一摞的谷草,挺立着被剃去枝丫的柏树,未干的水泥地上印着老狗的脚印。一幕幕在扭曲的世界里重现,真实而苦闷,压在心头,捣鼓我的胃海。

    重复着昨日的生活,依旧是洗漱整理,我努力地维持着自己的平静,所幸没人看出端倪,真是佩服我的演技,越发深厚了。

    早上的语文考的不瘟不火,作文还是议论文形式,从来不写议论文的我提笔写了几句,最后通篇读下来只剩下四个字——不知所云!雨还在下,只是小了很多,至少这个时候雨伞并不是必需品,偶尔淋一点雨还是挺好的。考场里有几个当初熟识的朋友,尽可能帮了一把,搏得几句感谢之后,沉闷在食堂的人潮里,今后就一个人吃饭好了。

    中午回去比较晚,宿舍楼外竟然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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