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 > 正文卷 第九十四章 红颜薄命
    回到学生所在的位置,万峰把冰棍放下:“不小心掉地上了,外面粘了些尘土但里面是干净的,不耽误吃,我下场了。”

    万峰跑进广场到检录处检录,谭春已经检录完毕已经站到了起跑线上。

    “发生了什么事儿?”谭春没有和万峰在一起,当然不知道万峰经历了什么事情。

    “没什么大事儿,栾凤和猪老二他们有了些摩擦,现在没事儿了。”

    转脸意外地看到了李光。

    “咦!这不是聪明哥吗,怎么你也参加一千五百米比赛?”

    李光仰着脑袋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告诉你,我最拿手的其实是一千五百米,我可是注定要进体校的,这次运动会后我就是体校的人了。”

    进体校也是农家子弟的一条出路,一但跑出来将来是有农转非的可能的,前提是你足够优秀。

    因此身体天赋好的农家弟子进体校都是一件荣光的事儿。

    但对万峰来说就没什么吸引力了,他是知道二十多年后商品粮和城市户口都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了,到了2018年农村户口反而是吃香的东西。

    所以,进不进体校对他而言没什么特别的,再说他也没准备去当运动员。

    “哎呀!原来你是要进体校的,这么说你要是跑了第一就一定能进体校了?”

    “当然!我爸和体校张教练可是同学。”

    麻痹的这时候就开始走后门了。

    “那你悲惨了,不是我瞧不起你,有我在你的第一十有八九是吹灯拔蜡了,有他在你连第二都够呛,你是双胞胎没人不信的,她们的区别就是两人的性格不同,在一点就是张萱比栾凤稍微高一点。

    栾凤和他确实有过交集,但张萱虽然和他是同班同学,但从入学到毕业两人几乎没有交集。

    张萱毕业以后不知什么原因和街头混子混在了一起,最后成了女流氓,好像还被关进去过。

    当年万峰知道这个消息后还叹息过一阵子。

    像栾凤这样的女人只要是个男人看见都会魂不守舍,大概唯一不怎么拿她当回事儿的也就是万峰了。

    万峰一口气跑到外面没有看到栾凤,但却看到了精神旺盛的江军。

    这家伙没有比赛项目,一上午都在干投机倒把的事情。

    “江军!看到栾凤没有?”

    “看到了,她刚才进广场了。”

    闻听栾凤进学校了,万峰长舒了一口气。

    江军已经拿好了货,贼眉鼠眼地凑到万峰面前:“你是不是和她钻苞米地挡窗帘了?”

    心理龌蹉的人一定会有龌蹉的想法,江军这货就是这样的人。

    钻苞米地挡窗帘是这货的口头语,也不知道这货是看到谁钻苞米地,至于挡窗帘倒是没什么奇怪的,谁家睡觉不挡窗帘?

    万峰飞起一脚踹在江军的屁股上:“滚!这样禽兽不如的话你都能说出来,我警告你呀我不想第二次听到这样话,而且我也不希望在将威听到这样的话,记住了没有?”

    江军嘿嘿一笑,转身欲走。

    “别走,今天上午卖了多少?”

    “不到三百,我估计到中午能卖三百五十左右。”

    万峰点点头,这个数字比较靠谱,如果每个人都能卖出和这个差不多的数字,中午的饭钱就没任何问题了。

    到十一点的时候,运动会中午休息,万峰他们收摊,开始算账。

    江军卖了三百四十多根,许斌卖了二百五十支,谭春卖了二百三十支,万峰卖了二百八十支。

    最让万峰意外的是栾凤卖了三百七十支,这还是她因为猪老二捣乱耽误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否则她极有可能卖到四百支。

    女人卖东西就是占便宜,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五个人一共卖了近一千五百多支冰棍,算上白搭在冰棍在内赚了近十七块钱,吃饭是没问题了。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