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科幻小说 > 次元的杂货铺 > 正文卷 第一百二十六章 让天,来讨伐我吧!
    大商朝堂,纣王坐于王位,下方,是文武百官。

    “那三人是王的朋友?”

    最前方,有着一座最与众不同的席位。

    不同的服装,不同的瞳孔,以及虽普通,却令人无法反抗的压迫感。

    “狂三,这个好吃。”

    小奥菲斯似很喜欢商朝美食,虽时代遥远,却因发展历史,商朝美食数之不尽。

    其中,以肉与酒闻名。

    慕容家的伙食不错,却从未有过这般大鱼大肉。

    第一次品尝这商朝特有美食的小奥菲斯吃得很高兴。

    “那妈妈回去给小奥菲斯做,好不好?”

    “嗯最喜欢狂三了。”

    负责慕容家伙食的狂三小姐摸摸女儿脑袋,思考着,小奥菲斯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是否该多做点肉食。

    “啊这个,不可以哦。”

    思索着的狂三,见小奥菲斯小手伸向酒杯,提前拿过,“小孩子不能喝酒哦。”

    “奥菲斯不是小孩子。”小奥菲斯嘟嘴,略显不高兴。

    “阿拉,在妈妈看来,小奥菲斯就是小孩子哦。”精灵小姐娇笑,揉了揉女儿白嫩小脸。

    “狂三,最讨厌了。”

    “崖”

    小奥菲斯看向慕容云崖,似在向父亲求助。

    “酒”略微沉默,眼角目光望向狂三。

    少女一脸笑容,无声,却有声。

    “这东西不好,小孩子,别碰。”

    “唔”看了眼慕容云崖,又看了眼狂三,“崖,好没用。”

    “”

    有点气,怎么办

    “慕容,既是你的女儿,定是如妇好般不输男儿,区区杯酒,自不必在意。”纣王头枕手掌,道,“孩子喜欢,予她便是。”

    “孩子野了,如若饮酒,怕会更野,不好管教。”

    “唔”略显三无的小脸不满,小小轻哼,后扑向母亲,“再也不理崖了。”

    轻拍女儿脑袋,狂三很高兴。

    丈夫与女儿,刚开始时,并无太多情绪,如今,女儿已会撒娇,丈夫亦有些许情绪变化,或许,再过不久,这个家,会更温暖。

    突然,殿外,一阵臭风吹开殿门,席卷殿内。

    手指轻抬,无形之力弥漫,将恶臭挡于身外三米。

    “啊大商的王啊,终于见到您了!”

    拄着拐杖,背着书篓,带着秃鹫,散发着恶臭的驼背老人,缓缓步入殿内。

    “嘿信使这工作真不容易呢。”

    “我这双腿,已连续走了三十日,一刻不停,只为亲自为您传达一个讯息。”

    “一个来自天的讯息!”

    漆黑气息如鬼魅,缠绕他身躯,其身后,透过大门,可见朝歌半边天,已被乌云遮掩。

    自喻神使,代天传讯,他身后,站着天!

    除慕容一家,殿内众人,目光皆是一凝,落于老人身上。

    “这是神谕啊,请王您,务必在意。”

    “说罢!”

    声音传遍大殿,虽平淡,却含人王之威。压迫得黑色气息,渐渐归于平静。

    “嘿嘿嘿王啊,成汤六百年来,侍奉众神,尽心尽力,功劳不小,但自您继位以来,却略显不足。众神,亦开始怀疑您侍奉众神的决心了。”

    “不过,还可以补救嘻嘻”

    于身后书篓拿出一张羊皮卷。

    “在这卷羊皮上,记载着新矿洞开采之处。王啊,请您尽力,照着办吧!”

    侍卫接过羊皮,恭敬递于纣王身前。

    “又要开采新的矿洞我大商,每年已投入数以十万劳力于矿洞,哪还有多余劳力,供众神差遣!”

    接过羊皮,打开粗略扫过。

    “这倒也是,但西方的周、北方的羌、刑、鬼等地,尚有许多未归化,不懂如何侍奉诸神。”

    “所以,天的旨意,是让我讨伐诸国,将他们的资源,收为己用?”

    “哈哈对!王的勇武天下无双,若率大商雄兵十万,定能讨伐诸国,开疆辟土,立万世不朽功业!”

    “届时,王为天下共主,令天下百姓臣服神权之下,天一定会很高兴!”

    “哈哈哈哈哈哈哈!!!”

    纣王笑了,很大声,很放肆,他站起,黑袍鼓动、黑发飘扬。

    “神的贪婪,已如此丧心病狂了吗!”

    “成汤六百年来,我的先祖三十代为诸神效力,任劳任怨,这是为何,我倒是不明白!”

    他的笑容,似嘲讽、似不屑、似已倾尽所有,他与外面的人不同,骄傲、猖狂、无所不能。

    最为明显

    他的腰,挺直!

    虽为一届人类,却有顶天立地之相!

    “这我倒是不明白,人敬畏神,理所当然的道理,不是吗?王啊!”

    “您的先祖都做得很好,难道,您要违背祖训吗?”

    “祖训?”

    伸手拿过火把,羊皮卷置于火焰之上,熊熊烈焰,开始灼烧羊皮,如人类吹响,反抗神的号角。

    “祖宗不足效法,我有自己的规矩!”

    “玄差!!用你双腿再走三十日,回去告诉天吧!”

    “商族人已厌倦了侍奉神,今日起,他们会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不可啊王!”

    站出来的,非玄差,而是百官之一。

    “王!天是不容冒犯的,您这么做,是将大商,置于死地啊!”费仲跪地,面容惊恐,“王,您现在若收回成命,还有一条生路,否则,便是绝路啊!”

    “费仲”纣王笑了,转身,放下火把,拔出宝剑。

    “鱼肉百姓、祸乱一方,你之罪,我一点一点记在心中。”

    宝剑举起,落下。

    寒光一闪,费仲人头落地。

    “大商官员,却已失去人族骄傲,既如此,我便亲手斩你!”

    “玄差!将他的头颅一并带回!”

    “让天,来讨伐我吧!”

    手一挥,燃烧的羊皮落地。

    火焰无情,吞噬羊皮,如人类终将战胜诸神,掀翻神权。

    那个男人知道,违抗诸神,会有何种下场。

    但他也知道。

    必须有人做。

    人,生而自由,人,并非奴隶。

    他们的命,应为自己掌控,他们不应,于漆黑矿洞中,渡过余生。

    他知道,天不可战胜,纵使已有万全准备,天,亦不可战胜!

    但他不惧,他是纣王,大商的王!

    他会用自己的命,点燃人类反抗火苗,纵使他战败身亡,反抗之火,亦不会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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