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科幻小说 > 无敌是我的错吗 > 修真农民篇 第109章 开店
    会一起来的还有田神棍,他表示不想看见鸿蒙和雪倪儿俩个,所以选择和林凡俩人一起走,他们都是单身狗,比较有话题……

    “你要开一家店铺?”

    众人来齐,落坐后,林凡提出了他的想法。

    田神棍第一个说话,有些不敢相信。

    “开一家店铺又怎么了?虽然魔都的租金很高,但我以后每天赚的钱也不少好不好!我这手艺,比起五星酒店主厨也不差吧!现在的一个手抓饼只卖六块钱已经是亏了!太贵了恐怕又没有人买账!便宜根本没有那个必要,所以,我决定了,手抓饼不卖了!

    开的店面,主要是经营算命,也就是周易八卦研究,这样赚钱快!像田神棍,纯粹忽悠人的,每次都是五十块!我这是真材实料,每次普通看相来个一俩百不过分吧?看风水,看运势,看黄道吉日之类的,五六百也不贵吧?”

    田神棍翻了个白眼,不带这样人身攻击的!但是他心里其实是很羡慕的,看看人家,有真才实学,开的价格高又怎么样?那是人家的底气!都是真真切切的!

    “说了那么多,你叫我们来干嘛?不会只是通知我们这个吧?”雪倪儿皱眉,搞什么,打扰我和鸿蒙培养感情。

    “呃,不是不是,我是想邀请大家一起开店!我们可以实行股份制!所有收入支出完全透明化,按照分成来!”

    田神棍不可思议说道,“我也一起?”

    林凡点点头,认真说道,“当然,神棍你是我在魔都认识的为数不多的朋友,有钱当然要一起赚了!”

    “好!我干了!我这把老骨头虽然不会干些技术活,但还是有几手真功夫的!到时候我就看店,当个保安,不过我不需要什么股份分成,给我每月开几千工资就行了,人不服老不行,老了,是得找个安慰地方过日子了!”

    “我也加入吧!反正没事干,正好找个工作消磨消磨时间,说真的,这还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找工作呢!”鸿蒙也是答应了,只是说的话,让田神棍翻了个白眼,还‘这么多年’呢!才十七八的岁数,说这话这么老成!

    “我也想加入!可是我姐姐可能不同意……”雪倪儿弱弱举手,有些沮丧,她姐姐肯定不允许她来这里瞎胡闹,姐姐可是一直希望她去集团里当任要职,要知道雪氏集团,她可是有百分之25的股份!

    别看她每天都是形单影只的,但暗地里保镖可是不少,大部分都持有种花家认可,特许颁发的持枪证,身上都有真家伙,虽然只是一些小型枪支……

    毕竟这里是魔都,种花家经济中心,哪能给你大威力武器?让你合法持有一些枪械已经是特权了!

    是雪氏集团第二大股东,至于第一大股东,肯定是她姐姐了,拥有集团百分之26的股份!她姐姐就是雪氏集团的董事长兼执行总裁。

    其他百分之40的股份都被其他不少于百个股东掌控!剩下的百分之9的股份则是零零碎碎分散在市场上面,被无数股民握在手里!不舍得卖掉,她们雪氏集团可是一支优质股!发展势头极好!大有冲击世界前五企业的势头!

    对了忘记说了,雪倪儿家里集团,目前排在世界前五百强的第六名!乃是种花家唯二进入世界前五百强中前十的企业!种花家例外一家企业,目前排行第九……

    “那就算了!”鸿蒙直接说道,一点挽留的意思也没有,换来了雪倪儿幽怨的眼神。

    “咳咳,那我们就在这里说定了,田神棍你说的什么打工就算了,嗯,就按照田神棍俩成,鸿大佬五成,我三成的比例吧!按照比例,每占一成出俩万!这些钱用来付租金,已经重新装修店面,以及购买一些周易八卦需要用到的东西!”林凡拍板说道。

    “可以!”

    “没问题!”

    “呃,那营业执照怎么办?还有工商局那边?”田神棍毕竟是老江湖,很快想到了这个问题。

    “我来帮忙!我认识一个姐妹,她妈妈是工商局的领导,可以帮忙办理执照!就是不能说是算命馆,不然肯定会被人说是宣传封建迷信思想,这样吧,申请内容就说是周易八卦研究吧!弘扬文化遗产嘛!别人肯定挑不出什么毛病!”雪倪儿举手说道,她一个种花家有数的顶级白富美,肯定认识一些权二代之类的小姐妹,这些都是小事,打个招呼就行了。

    “好!就这样说定了!”林凡高兴了,果然朝里有人好办事!大佬就是大佬,随便身边一个妹子就是一个顶级白富美,还是种花家富豪排行榜的前五名!很明显的,林凡也看出来了雪倪儿的身份。

    “林凡,田神棍,找店面的事就交给你们了!加油!这是二十万,我的份子钱,多出来的就当店面的运转资金了!”鸿蒙认下这句豪气冲天的话,连忙闪人,雪倪儿也跟着跑了……

    “为什么我收了二十万,一点也不兴奋?”林凡喃喃自语。

    田神棍接了一句,“甚至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对不对?”

    “靠!被坑了!明明三个人一起开的店,凭什么让我们俩个去找店面?”俩人异口同声吼道。

    ……

    不提那边还是哀怨的林凡俩个,鸿蒙这边则是被雪倪儿拉着去了电影院,这一下午下来,电影院,商业街,小吃街,都走遍了,最后雪倪儿才依依不舍把鸿蒙送了回去,总算是知道了鸿蒙的家。

    临走时,鸿蒙送了一个吊坠给她,“雪倪儿,这个吊坠给你!有事就握着它,心里念我的名字!我就会出现在你身边!记住要时时刻刻带在身上知道吗?”

    吊坠是冰蓝的,在这有些昏暗的夜色下竟然也是放着蓝光,很唯美……

    雪倪儿没有在意,她以为是某种荧光材料……但她也很开心,这是鸿蒙送她的礼物。

    “嗯!”雪倪儿满脸娇羞,却没有把鸿蒙的话当真,只是感动鸿蒙的心意。

    鸿蒙也看出来了,却是耸耸肩,反正也没事,雪倪儿带着它遇到危险,他自然会知道,瞬间会出现在她身边。

    至于什么不送雪倪儿一件护身宝物,有什么宝物,又比得上他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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