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玄幻小说 > 修仙七十二计 > 第二十一章 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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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往中门的路其实很好走,中门地势平坦,在东轩和中门之间有一些小丘陵,时值盛夏,树木茂盛,郁郁葱葱,夜晚的繁星闪烁,星河璀璨,光影迷离。

    这是小草最喜欢的季节,如果没有那一群又一群衣衫褴褛、目光麻木的流民的话,她会很开心。

    她和谢三待在富丽堂皇的马车上,从这辆马车就可以看出,谢氏传承千年的世家风范。

    她每日饮着冰凉的果汁,吃着可口的点心,涮着热辣的火锅,而马车上放着好几盆冰块,日子和在谢府的时候没什么两样,虽然马车的大部分都被谢三霸占了,她只分到了一个小小的角落,但那也足够她打滚了。

    在路上的日子总归是无聊的,她除了每天看谢三写一些她看不懂的鬼画符以外,就是被谢三逼着背那些发音奇怪的法诀,虽然谢三对她的修道天赋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但他始终不甘心前期在小草身上的投资毫无回报,所以他把自己收藏的所有的或来自传说中的远古大能或来自地摊小贩的法诀通通拿给小草练习。

    而小草在背这些法诀的时候,身体也同时起着各种反应,比如说有一日七窍流血,又有一日上吐下泻,再有一日口吐白沫……

    可谢三总是乐此不疲,并且在小草表现出抗拒的时候,嘲讽道:“本公子愿意把收藏多年的修仙法诀交给你练习是看得起你,你有什么理由敢拒绝?难不成你还在肖想我谢氏的家传绝学?你也不看自己配不配。”

    那鼻孔扬天的姿势让小草手有点痒。

    殊不知现在嚣张跋扈的某人在若干年后会哭着喊着求着让小草学,人也不带搭理的。

    可是千金难买早知道,若是早知道云裳发誓,她当初一定会换一个对象勾搭。

    那日她随着司徒璟去赴宴,她发誓她之所以戴那支桃花簪,纯粹是因为这是司徒璟买给她的,而作为一名受宠小妾,讨好金大腿早就成了她的本能。

    可谁知道呢,这桃花簪原是祁家的四小姐看中的,听说司徒璟派人来买才没要的。

    对了,祁家的四小姐正是司徒璟即将过门的未婚妻,可想而知,当她看到原本以为是司徒璟买来送给自己的簪子却戴在一小妾头上时,她有多愤怒。

    那桃花簪雕得极好,栩栩如生,鲜艳欲滴,戴在云裳的头上,随着她的走动,仿若一朵开得正艳的桃花,随风而舞,似落非落。

    人面桃花相映红,偏偏司徒璟还上前扶了扶那支簪,道:“人比花娇。”

    云裳知道司徒璟是故意的,因为在云裳面前他从未掩饰过对祁家四小姐的厌恶。

    当时司徒璟多饮了几杯竹叶青,那向来清冷的脸上泛起了几丝红晕,笑得极其张扬,仿佛朗月入怀,说的话又冷漠讽刺至极,让原本有一丝迷离的云裳一下子清醒,他道:“无非是傍上了谢家,自以为能在这场局里添一杯羹,还敢嫁给我,也不想想有没有那个命。”

    那天,司徒璟说了很多话,云裳发现那清冷得不似人间客的人,原来也会有如此讽刺的眼神,在提起那个天之骄子时竟然会有一丝嫉妒从脸上闪过。

    那天云裳知道了他与祁家的纠葛,知道了祁家有一个真正的天才,修行如喝水,也知道了祁家靠他获得了莫大的好处,但同时也知道了那个人不是祁家可以掌控的。

    对于那时的云裳来说,司徒璟口中所说的山上事离她还太过遥远,尽管她注定是要上山的。

    但她印象最深的也最在意的是那一贯冷漠的眸子,哪怕当初看到她时痴迷的神情背后也仍然是冷静至极的眸子,第一次有了波动,她想她找到司徒璟的弱点了。

    当然,尽管云裳知道了司徒璟的弱点,但她也没有能力能够反抗司徒璟的算计。

    所以最终她当着众人的面,狼狈地跌入水中,而那桃花簪也自然不见了踪影,而结果是司徒璟宠爱小妾的名声更响,因为他直接抱着湿透的她走回了谢府。

    而云裳彻底成了祁家四小姐的眼中钉肉中刺,更重要的是司徒璟的婚期提前了。

    她想她的日子要不好过了。

    但有的人比她日子更不好过。

    富贵发誓,如果他能提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他一定会陪长天一起去捉银翼鱼,而不是去找蒲仙草的踪影。

    他看着坐在他对面刚绑住了他手脚,衣着艳丽,脸上涂着黛青色图腾的西昊女子,感到一阵头痛。

    少年情怀总是诗的时候,他也曾偷偷幻想过被某个终于看到他的优秀的傻丫头绑去当压寨相公。

    后来,他的人生不再是五彩的英雄梦,他只想着练出一身行商的本事,去山上,然后安顿好家人后,用这条命为那个傻丫头讨一个公道。

    可是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去西昊做上门女婿,他想若是他爷爷知道了一定会气得胡子都翘起来。

    他郁闷地想,不知道长天是不是跟他一个遭遇,他长那么好看,肯定比他更惨,当初那丫头怎么说来着?好像是什么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呸!还不就是看人脸好看。现在好了吧,要被人占便宜了吧。

    这么一想,富贵的心情竟诡异的好了起来。

    心情好的除了富贵,还有阿宛。

    大门敲响的那刻,阿宛已经拿好了菜刀,直到打开门,她看到了被手下士卒搀扶着的石铁牛。

    石铁牛同所有的农家小子一样,有一张黝黑的脸庞,有一副健壮的身体,一个识不了多少字的脑袋,以及一对老实憨厚的父母。

    在他的父母为他学业发愁的时候,石铁牛想的是和他阿爹一样侍弄好家里的几亩田地,直至有一天,一向沉默的阿爹喜笑颜开的回家道:“阿牛可以去学塾了!”

    原来木凉寨的顾老当家给学堂捐了一笔钱,免费资助贫家少年进学。

    于是,石铁牛闷闷不乐地告别田地,背上书包去学堂,然后他看见了正笑得开心的阿宛,那一刻他突然觉得原来在学塾进学也是挺好的。

    可是,石铁牛在读书一途没有多大天赋,他喜欢的小姑娘喜欢小书生,而不是憨厚的他。

    可他有一点不甘心。

    他不顾父母的挽留去了沙场,他成了校尉,他娶到了心爱的姑娘,他想他要更努力的杀敌,终有一天他要封侯拜相,他要让心爱的姑娘成为诰命夫人。

    他喜欢的姑娘那么漂亮,合该得到这世上最好的一切,他一直记得姑娘看着那个顾老当家送给他最宠爱的孙女的那支钗头凤时,羡慕的神情,他想她喜欢的姑娘怎么能过得不如那个草包呢。

    他其实不是没有后悔过,可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最后和他爱的姑娘在一起了,哪怕他知道她只是利用他,可是当他受伤回家,看到心爱的姑娘为他打水上药时,他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阿宛一脸温柔的给石铁牛上药,眉头轻蹙,他受了伤,却立下了功劳,得到了一些丹药和修炼的法诀,阿宛觉得自己离那个目标更近了,所以她上药的动作更轻了,她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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