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都市小说 > 洛圣都警事 >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亮警徽
    听到声音正在里边擦拭杠铃的另一个伙计连忙跑了出来,这个时候不管是洋人还是华人双方都已经以门口为阵地热火朝天地对骂了起来。

    “毕,打911,叫这片街道的巡警过来一下。”刘易斯好歹也是穿了半年的警服,最起码不会像这群人一样脑袋发热,更何况他看现在这种局面,完全有事情闹大的趋势。

    尽管治安不好是几乎整个洛圣都的一个群体性&buff,但是要是在这种环境爆发一场械斗不出意外肯定会成为春节之前第五分局办的最大一桩案子。

    “lsd!两边的人都给我往后退三步!”警徽在身是刘易斯自入警以来养成的一个非常好的习惯,因为这玩意在华夏国内就相当于我们的执法证。

    这玩意相比于警服其实有一个不能明说的好处,就是你要穿了警服万一在路上遇到个抢银行可能还会被就地拉壮丁,要是没带武器说不定下场会很难看。而这警徽只要你不拿出来哪个鬼知道你是警察,遇到一些不负责任的就直接“事了拂衣去”了。

    况且在各种美剧里面,掏警徽似乎很经常都是那种帅气男主角做的事儿,相比于正常的警服执法说不定人家还会多一分畏惧感出来。

    对于警察,虽然美利坚的很多民众经常会给他们冠以“吸血鬼”之类的称呼,但不得不说他们对此还是存有了最基本的畏惧感。因为他们很清楚地知道,招惹警察的代价是怎么样的。

    “喔喔。”听到警察,双方都不自觉地往后退了几步,给刘易斯留下了一片一米见方的空间。

    众华人们一看刘易斯也是和他们一样的华人面孔而且手上还拿着银色的洛圣都警徽,倒也管不了刘易斯看上去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白脸,当下就好像找到了依靠,七嘴八舌地说起一帮白人们的不是。

    “这几个人莫名其妙地就冲进我们的店铺,还朝我投掷砖头!”

    “伙子你是警察对吧?他们这么干犯法了对吧?快叫你的同事来把它们抓起来!”

    “这帮洋鬼子就是欺人太甚,诺诺喏,就是这个混蛋!刚才和赵老板掰手腕那个,肯定是输了寻思着回来报复的!”

    “”

    华人们仗着自己势大,一时间把刚才闹得最凶的几个白人伙子骂得灰头土脸。

    “该死的黄皮猴子们,闭上你们的臭嘴!”几个看上去明显是喝大了的白人也面红地开始指责起华人们的不是,似乎因为刘易斯的到来双方的骂战还变得更加激烈,大有一点火就着的趋势。

    刘易斯遇到这种情况总是会习惯性地摸一摸自己的右侧腰,因为平时警服在身的时候他的手枪就是时刻放在这里。但是现在,他显然什么都摸不到。

    刘易斯虽然自恃不是个喜欢靠武力威慑解决问题的人,但是根据他半年的执法经验和他自己对于处置这种事件的本能性认知,似乎这种时候有把枪才能镇得住场面。

    “两边的人都给我闭嘴!”刘易斯尽可能地想要发出些什么声响来控制局面,但是除了用脚蹬地他似乎就没有了别的选择。

    “下面的人什么情况”要说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要想让人不听到那是绝对不可能了,这会儿不仅是赵兴龙从楼上走了下来,连街上不少路过的群众也在门口围起了人墙进行围观。

    在场的华人们都很买赵兴龙的面子,尽管他并不是什么所谓的黑社会大哥,但是大家还是不由自主地停下了手。

    几个白人青年见里面和外面一帮华夏人用汉语开始七嘴八舌地议论了起来,虽然大多数语句都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是想也知道从楼上走下来的那个肌肉壮汉和周围这一帮只会大呼叫的华夏猪猡肯定不是一类货色。

    “嘿,你们不会怕了吧?”最先和赵兴龙掰手腕的那个白人狂妄地调侃着,那轻佻的语气真的会让人生出一种想一枪崩了他的冲动。

    “哦”赵兴龙被这人的声音吸引了过去,并且很快就认出了他是谁。

    “找事”

    要知道赵兴龙在进去之前也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即便那已经是十几年以前的事情。但是在赵兴龙看来,这几个人充其量是一群歪瓜裂枣的混混。

    “哈哈哈哈哈哈!”这帮白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爆出了一阵如惊雷般诡异的笑声,笑得在场的一众华人锁紧了眉头,但同时也握紧了拳头。

    类似的嘲讽与威胁他们接受过好多次,不也好好地活到了现在甚至于说,这几个孩子连监狱的大门往哪开都没进去过。

    “把枪给我。”赵兴龙淡淡地朝着柜台边的伙计说了一句,他早就看穿了这帮白鬼们的意图。

    说实话在他看来,就算你是个偷也得遵循“盗亦有道”的原则,而这帮人显然连愿赌服输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愿意接受。赵兴龙现在留存着的,是典型的古典流氓思想,更何况他现在正在自己的地盘上,是这帮人闯入在先,自己掏枪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

    “赵老板”伙计也迟疑了,说实话他第一次意图掏枪只是为了吓唬人,而他却清楚的知道自家老板掏枪搞不好是真要杀人的。

    “你哪来那么多屁话!”赵兴龙见伙计迟迟不肯拉开抽屉,索性自己走过去做出掏枪的动作。

    见这个肌肉大汉想要玩真的,一帮闹事的白人青年酒瞬间醒了大半,已经近乎清醒了的脑子告诉他们这个地方很危险。

    “马上后退!”刘易斯再次掏出警徽冲破人群快跑向赵兴龙,不管人家给不给警察面子,自己也总归不能让情况恶化。

    掏枪,杀人,这实际上只能是最后关头的选择。更多时候,最好还是要让恶人活着接受审判。

    “你是警察”象征着司法公正与法律权威的亮银色警徽在洛圣都人人都认识。当你遇到这样一个拿着警徽但却没有穿警服的人,你也必须要听从他的安排,“那这里交给你了。”

    赵兴龙以前是蹲过号子的,这种人往往出来之后就是真的懂法,至于那些无赖都是懂了装不懂,从这一点来看,赵兴龙不像是这种人。

    况且他自己现在虽然也算是半个警察,但是脱掉了警服依然是民众。从这一点来看,赵兴龙可谓是理智地多。

    (太监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太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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