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玄幻小说 > 战斗吧!猪猪 > 正文 第11章 生死是如此沉重
    当看到疣猪妈妈出现的时候,不知怎的,突然感觉救星来了,它的出现让我有一种被呵护,被保护的感觉。

    一直以来,疣猪妈妈都是我的保护神,本以为两个月过去了,已经把它忘了,结果在绝望中,看到了它,觉得是那么的亲切,我似乎看到了一丝生存希望。

    “唧——唧!”

    我嘶声裂肺的叫,我不想死,就差说疣猪妈妈快救我了。

    显然疣猪妈妈听懂了我的叫喊,它不顾一切地冲了过来,直接撞在咬着我脖子的那头雌狮胸上。

    可以看到疣猪妈妈救我心切,撞在雌狮身上的力量大得惊人,巨大的冲击力不但把雌狮撞飞,连同我与趴在我背上的雌狮,一同被带倒在地。

    雌狮们一定没有想到疣猪会如此疯狂,如此不顾一切冲上前来,疣猪妈妈的英勇,让雌狮们感到有些胆怯,趴在我背上那只,立马松开爪子,翻身站起,立在了一旁。

    我的脖子上出现了两个由狮子獠牙留下的血洞,好在有钢圈卡住了雌狮的嘴齿,才躲过了对方的死亡之咬。

    疣猪妈妈就像一个强大无比的勇士,丝毫不畏惧对方的强大,此刻正与另一头雌狮大战,你从来没见过,一头疣猪把比自己还身高体大的狮子,逼得节节后退,可再厉害的疣猪,怎敌得过雄狮的一击。

    “不!”

    我顾不上喉咙处传来的疼痛,立马冲过去想帮忙,结果什么都晚了,高大威猛的雄狮,根本无视疣猪妈妈的攻击,靠着自己强壮的身躯,直接将疣猪妈妈扑倒在地。

    “不要!”

    我想冲过去救疣猪妈妈,却被旁边的雌狮抱住了后半身,它想将我扑倒,我拼死反抗,雌狮的体重还是轻了些,但另一只雌狮的加入,让我彻底失去抵抗能力,最终我还是被扑倒了。

    这一刻我早已忘记了生死,忘记了危险,眼看着雄狮张开的血盆大口,一下咬在了疣猪妈妈的脖子上。

    “不要啊!”

    我的心在呐喊c在滴血c在颤栗c在痛,特别是看到疣猪妈妈头枕着地,侧着脸,一直盯着我看,它似乎到最后一刻还在担心我的安危。

    “对不起!”

    直到疣猪妈妈死的瞬间,我才感觉到自己是多么卑微,在我心里何曾认真看过它?真把它当亲人过?

    没有!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它喂我奶,护我周全,那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它是疣猪妈妈,它有义务照顾弱。

    我错了,我不应该只把它当成猪,它也有感情,有思维,它同人类的母亲一样伟大,一样无私地付出,甚至为了我牺牲了它自己,同它相比,我才是猪啊!

    一切都晚了,说什么都晚了,愧疚如刀割一般袭上心头,当我真正意识到什么,才发现,我以前是多么的蠢。

    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我为我的愚蠢,即将付出惨重代价。

    此刻那些幼狮也围了上来,趴在我身上,又抓又咬,因为有钢圈的缘故,雌狮并没有找到要害下口,我的身体被它们死死压制,周身上下被它们撕咬得血肉横飞。

    就在我陷入绝望,感觉到要死的时候,身后方传来“砰!”地一声枪响。

    “是菲姆斯,还有科尔!”

    他们的出现让我大喜过望,他们是我的朋友,是我赖以信任的人类朋友,我们在一起愉快地生活了两个月,相信已经建立起牢不可破的友谊,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他们吃什么,我就吃什么,我在他们面前,不在低人一等。

    所以当我看到他们出现时,我知道我有救了。

    “砰!”

    枪声再次传来,明显狮子一家被吓得不轻,甚至连雄狮都丢下已经死亡的疣猪妈妈闻声而逃。

    连雄狮都怕,其余狮子立马丢下我,跟着雄狮逃走。

    可怜的疣猪妈妈死得好惨,为了救我,被雄狮咬断了脖子,我来到它尸体前,趴在地上,不停用嘴去轻碰它的脸,什么都晚了,疣猪妈妈永远地离开了。

    “皮尔,你没事吧!”

    “嗨!伙计,对不起!我们来晚了!”

    这时菲姆斯同科尔来到了我身边,皮尔是他们给我取的英文名字。

    我身上的伤太重了,他们一边安慰我,一边给我伤口上药,药的味道很特别,一点都不自然,我知道那些都是消炎杀菌的药,甚至有伤口愈合的药,他们最后还在我身上抹了许多的消毒酒精。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被他俩从疣猪妈妈尸体前带走的,等我再次意识清晰的时候,我发现我们三个正被一群鬣狗包围。

    “走开!”

    科尔拿着枪正大声叫喊!

    “该死的,枪卡壳了!”

    科尔拿着枪边挥舞边抱怨。

    我从来没见过如此多的鬣狗,起码有二十来只,它们就像赖皮狗,非常难缠,别看它们身材不大,凶残度却并不比虎豹差,是非洲动物王国里赫赫有名的一霸,没有动物会喜欢它们,没有动物不怕它们,即便是狮子,它们也敢跟狮子抢食。

    我此刻被菲姆斯背着,很沉,感觉得出来,他非常吃力。

    此刻科尔已经满头大汗,鬣狗步步紧逼,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也越来越危险,菲姆斯已将柴刀握在手里,与科尔背靠背,不停移动脚步,阻止鬣狗的进攻。

    按理说鬣狗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想必还是数量太过庞大,让它们胆子越来越肥。

    很快菲姆斯开始变得气喘吁吁,一方面我实在体重不轻,另一方面人高度紧张,对体能消耗太大,再加上菲姆斯身体偏胖,所以越来越有些吃力。

    “菲姆斯,要不你把皮尔放地上,有它吸引这些狗杂种注意力,我们才能安全脱身边”

    科尔的话像道闪电,把我劈得七晕八素,还没等我回过神来,本抱有希望的菲姆斯,已开始把我从他背上放下来。

    我口不能言,只能静静地盯着他们看,说好的兄弟,说好的友谊呢?你们怎么可以说放弃就把我放弃,两个月,我为你们鞍前马后,扑汤蹈火,你们就这样对待朋友?

    也许被我看得心慌,菲姆斯对趴在地上的我说道:“兄弟,对不起了,我也不想这样!”

    他就这样边说,同科尔边往后退,只留下一个满身伤痕的我和已快破碎的心,独自面对鬣狗群。

    “吃吧!你们把我撕碎吃了吧!”

    突然觉得活着好累,真正呵护我长大的疣猪妈妈因我而死,连最信任,最抱有希望的人类朋友,也弃我而去,而且是被出卖,是被当做肉盾。

    “吃吧!至少我的死,还有一点价值。”

    我闭上了眼睛,浑身是伤的躺在地上,等着鬣狗疯狂撕咬。

    是的!我听到了鬣狗走近我的脚步声,我就想着它下嘴的那一下,能不能给我个痛快,但一想到鬣狗的德行,我知道,我将会死得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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