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玄幻小说 > 战斗吧!猪猪 > 正文 第62章 步步惊心之被围
    终于过河了,万里长征踏出了坚实一步,回头望向对岸,那里变得既熟悉又陌生起来。

    母疣猪带着疣猪还站在堤岸上,直直地盯着我看,那眼神,就像一对母子,在同它的亲人道别。

    “对不起,母猪,我又让你失望了,也许你只是想将我的种留在草原,毫无疑问,你是一位称职的母亲,而我不得不辜负你的好意,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虽然有那么几次,我们是那么的接近,但我的征途是在遥远的东方,那里才是我的归宿,永别了!亲爱的猪猪!希望你安全!”

    一扭头,那里就再也回不去了,再回头,曾经的一切已变成了回忆。

    我用嘴咬着鳄鱼的头,拖着它,爬上了河堤,开始朝空旷的原野走去。

    “再见了,疣猪妈妈!”

    “再见了,大块头!”

    “再见了,总是见了我爱发情的母猪!”

    不知道为什么,真正离开的时候,反而变得多情起来,还好我还没离开真正的草原,脚下的土地总能带给我一些安慰。

    说来也怪,两片草原只一河之隔,但容貌却千差万别,河的对岸草枯叶黄,像进入了秋季。

    而我现在站的地方,绿草如茵,春暖花开,气候也要舒服得多,简直是一河分两界,两界各不同。

    也难怪千千万万的动物,要拼死拼活渡河,这里简直就是天堂,是它们生存c繁殖的好地方啊!

    我本来以为到了北方草场,就能很快走出草原,结果到了这里,四周依然显得空旷c无际。

    “向北,向北!一路向北,一直走到陆的尽头,有海的地方!”

    我知道,当一路向北,到了海的地方,也是我走出非洲的地方。

    可能是馋于鳄鱼肉好吃c大补,耽搁了我五天行程,所以,现在我走到那,都能遇到斑马。

    在我进食的五天中,斑马数十万大军已经渡过河来,紧接着将是数量更加庞大的角马大军,足有百万之众,这还不算,后面的羚羊大军,比角马还多,如此多的动物迁徙,才组成了非洲草原动物迁徙的壮观画面。

    可惜我不能飞,不能从高处一睹动物大军迁徙的庞大阵势。

    正是由于我的耽搁,已经过河的斑马早已跑到我的前面,它们已经深入到北方草原的各个地方。

    要说起斑马来,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这些家伙,吃起草来,一点都不仔细,像收割机一样,把青草上面一截吃掉,下面还留着长长的一截。

    我算是知道,为什么斑马要急着第一个过河了,因为跑到后面,根本没有这么优质的草尖吃。

    有了鳄鱼肉填肚,接下来较长一段时间,我都可以不用进食了,说起来,鳄鱼还真是神奇。

    于是我开始上路,朝着北方走,好在东非大裂谷贯通南边,而脚下这片草原就在东非大裂谷之中,两边是悬崖峭壁,我只需顺着平原走就行了。

    但这谷中平原太大了,好几次我都走错了方向,直到山势所阻才回过神来,在这野外,你才发现有个老祖宗留下的指南针,是多么重要。

    走到第十天的时候,我终于觉得哪里不对,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这些时日我晃晃悠悠,没有急于赶路,主要还是想等所有动物到了北边草原之后,再加速离开,有它们在,多少能分散些其它凶兽的注意力,特别是人类的注意力。

    北边草原可不比南边草原,这里隶属肯尼亚国家公园,面积比南部草原了很多,这里人类活动频繁,特别是现在动物大军迁徙季节,来草原的人就更多了。

    为了不引起人类注意,我必须尽量避开人类视线走,不然就我这帅得掉渣的模样,想不引起人类关注都难  到时,我只怕还没走出这草原,就给抓了去,以人类的尿性,至少得给我身上装个追踪器,随时监控我在草原的行踪;要不然就被送去哪家动物园去,要是送到中国还好,万一送到美洲,那我就只能哭天喊地,望洋哀嚎了。

    所以风险太大,草原已经没有什么敌人能威胁到我了,反而人类对我的威胁在不断增加。

    这几日,草原上空时不时有直升机飞过,可是我寻找的v记者,也不知跑哪去了,自从渡河时瞟了一眼,他们就再没出现。

    问题是v记者到了我面前,也不认得我啊!也不可能带我回中国。

    “唉!苦命的我,看来只能靠四只腿回去了!”

    不知为什么,自从踏上北方草原那一刻起,心里总觉得怪怪的,具体又说不上来。

    结果走了几百里路,越走越心惊,越觉得哪里不对?

    直到一群野狗突然将我围住时,我才豁然发现问题出在哪。

    是了!这可是非洲大草原,动物王国,我走了几百里,居然没发现一只凶兽,而且除了斑马,其它动物都很少见,这太不正常了!

    当我明白过来,看着眼前的一群野狗,我居然笑了,是发至心里的笑,看着它们,心里就踏实了许多。

    草原野狗,又叫草原野犬,别看它们其貌不扬,身材苗条c瘦,这些家伙可是有名的草原凶兽之一。

    其凶残度丝毫不亚于鬣狗,当然它们没有鬣狗那么强大的咬合力,但遇到独自外出的鬣狗,这些家伙会毫不犹豫冲上去,将鬣狗杀死。

    鬣狗遇到危险时,为什么喜欢首先护住下体,这全是因为野狗给它们的记忆太过惨痛。

    要说偷肛术,草原野狗绝对是顶级大师,别看它们身材,羚羊c角马c甚至牛犊都是它们通常捕杀的对象。

    野狗同鬣狗有许多相同之处,喜欢集体出动,协同作战,配合默契,只要有动物被它们盯上,这些家伙会爬山涉水,一路追咬,直到对方精疲力竭,它们就会趁机群起而攻之,直到将对方活着撕碎吃掉。

    所以,越是大型的动物遇到它们,死得越惨,这些家伙会先掏肛,从肠肚开吃,先把动物内脏掏出来吃了,接着啃肚皮上的肉,就这么从后往前,一路撕下去,谁要是被它们撕咬,那真是一个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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