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修真小说 > 我那不正经的江湖生涯 > 第二卷 困龙升天 第一百六十四章 左凤轩
    李刚将冯伯陌的尸体拖进了树林里,就带着梁诗月和狗蛋,前往九霄派的地盘了,他没有骑上小毛驴,因为他不知道,暗中到底还有没有敌人在盯着自己。

    他怕自己一旦变现出不支的模样,就会招来无数,隐藏在暗中的毒狼,所以他拒绝骑上小毛驴,其实他也怕小毛驴带不动自己,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的体重已经严重超标了。

    普通人一天能走50里至60里的路程,这还是这个世界的人,都习惯了以脚力作为主要交通方法,如果是在地球,普通人一天能走上40公里就不错了。

    一天虽然有24个小时,但中间还要休息,满打满算下来,一天也不过才10个小时的时间在走路而已,毕竟正常人,一个小时大概也就走上5公里而已。

    李刚三人都身怀武艺,又没有多余的负担,因此一天走上五六十里的路程还是没问题的,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李刚三人距离九霄城,也就还有一天的路程而已了。

    夜晚三人生起了火堆,梁诗月和狗蛋默然无语,李刚则坐在一旁全力运功,以求恢复伤势,路上他将冯伯陌留下的短剑,还有自己的长刀都吸成了铁渣。

    两柄武器都是万炼级别的宝兵,相比普通的矿石,不但更容易吸收,同时在炼化的过程,也会更快更简单,直接就能得到高质量的真气,都不用李刚怎么打磨。

    夜色之中隐藏着无数的危机,尤其是在野外,部分的肉食动物,夜间才来觅食的时候,是会闯入人类的地盘的,他们有着夜视的能力,要比人类更容易发现危险和猎物。

    就在此时夜空之中,忽然传来一阵破空之声,李刚原本紧闭的双眼忽然睁开,看向来人的方向,他虽然在打坐疗伤,但不代表他就不关注外界。

    现在他的处境,可以说是危机四伏,他怎么可能进入深层次的静坐状态。

    来人看来也知道,大晚上的出现在此,对于他人来说,是很容易引起误会的事情,因此远远的就发出了声响,告知火堆旁的人,自己并无恶意。

    引起了李刚三人的注意之后,对方才施施然的,从黑暗之中走了出来,长及胸前的胡须,但却没有丝毫发白的迹象,一身洁白的长衫,当走近了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个年轻的大帅哥,只是不知道怎么长了这么长的胡须。

    “小刚子,你受伤了。”

    李刚用嘶哑的嗓音说道:“你要是在来晚一点,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

    来人正是天武宗的天人老祖,李刚的师父左凤轩。

    原本刚刚逃出秘牢的时候,左凤轩和凌万仇,都是一副行将就木的模样,即便后来他们突破宗师成为天人,李刚在天武宗见到两个人的时候,也是一副白须飘飘的模样。

    但是经过两年的修养,两人终于补足了元气,不但脸上的皱纹死皮都没了,连身上的毛发都变成了乌黑之色,两个快两百岁的人,居然比李刚这个不到三十的人还要年轻。

    这就是天人老祖长寿,最直接的表现,当然这也和两人的心态有关系,其实就是不改变外貌,他们也一样强大肉身无暇,并且有着让普通人绝望的寿命。

    但两人却是在风华正茂的时候,被关进了秘牢之中,前半生不是在江湖中苦苦挣扎,就是找个隐秘的地方,躲起来闭关,哪有多少时间到处潇洒。

    现在不同了,两人都是天人老祖了,自然是要把逝去的青春给补回来,否则这辈子不就亏大了。

    其实在李刚看来,两个老不羞的,就是为去青楼找的借口,就是他们光明正大的去青楼,特么谁敢去管?李刚觉得两人,肯定是被自己的小说毒害了,不对,不是李刚自己的小说,是别人的,李刚只是一个快乐的搬运工。

    “是什么人,居然能把你打出一副肾亏的模样?告诉我,我帮你报仇,保证把他打得小弟弟生活不能自理。”

    李刚翻了个白眼,这个老不羞,现在变得越来越污了,现在都能自己开车了,看来终日泡在青楼,还是有些长进的。

    “师父你老人家,没看见我身边还有黄花大姑娘吗,你就不能表现出一丁点的素质吗?”

    梁诗月和狗蛋虽然听李刚和对方的口气,就知道两人认识,关系还是很好的那种,但怎么也想不到,来人居然是李刚的师父,不但年轻的过分,而且还不是一个正经人。

    狗蛋经过一番混乱之后,连忙站了起来,走到已经坐到李刚身边的左凤轩面前,恭恭敬敬的跪了下去。

    “徒孙狗蛋……苟长生拜见师祖。”

    狗蛋差点就忘了,自己的名字已经被李刚该过了。

    看着跪在地上的狗蛋,左凤轩有些疑惑的了一眼李刚,见李刚确定的点了点头,他才知道地上跪着的,确实是自己的徒孙。

    “起来吧,第一次见面,师祖我也没带什么见面礼,这里有一颗天王保命丹,就送你当见面礼了。”

    狗蛋不知道‘天王保命丹’是什么等级的丹药,但光听这个名字,就知道是好东西,何况这可是自己的师祖,他就是给自己一块狗屎,自己也得接过,然后细细的揣摩,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深意。

    如果左凤轩真的给了狗蛋一坨狗屎,他真的会这么想的,这都是西游记害的。

    狗蛋是李刚的徒弟,拜见左凤轩这个师祖,自然是应有的事情,但梁诗月却不知道,应该以什么身份和左凤轩见礼,太亲热了又不好意思,表现的太生疏了,又怕给左凤轩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此时的梁诗月,颇有一种和情侣回家见对方父母的感觉,总而言之就是,坐立不安不知所措,怕说错了话。

    好在李刚看出了梁诗月的不安。

    “这位是梁姑娘,你随便认识一下就好。”

    李刚的潜台词是,这个姑娘是我的,你认识一下就行了,可千万不要打什么歪主意,李刚这是怕说的太直接了,臊到人家姑娘家,以左凤轩和李刚的关系,自然是听懂了李刚的潜台词。

    左凤轩不由多看了几眼,见梁诗月的确是个美女,看那副文静秀气的模样,定然是大户人家培养出来的大家闺秀。

    不过李刚的话落在梁诗月的耳中,却又是另一番模样了,这分明是不想将自己介绍给左凤轩。

    梁诗月心情黯然的想到,李刚终究不是真的刽子手,他是天武宗的弟子,终究还是嫌弃自己,自己不但克夫,而且还定过好几次亲,甚至最后一次,都穿上了嫁衣,坐上了花轿。

    梁诗月毕竟受过诗书礼仪的教育,此时虽然委屈,却还是强打精神和左凤轩见礼:“小女子见过前辈。”

    左凤轩作为青楼的常客,常常把青楼当做家的人,却是看出了梁诗月的失落,他不由为李刚感到羞愧,作为自己的徒弟,居然情商如此的之低,自己的老脸都被丢尽了。

    左凤轩从怀里摸出一块玉石递给梁诗月道:“梁姑娘有礼了,初次见面也没有合适的东西做见面礼,这块玉石还是我这不孝徒弟的,听他说还是他们家的传家宝,就送与姑娘你了。”

    梁诗月惊喜的看着左凤轩手中的玉石,但眼神随即却是暗淡了下去,这是李刚的传家宝,在她的印象之中,这种东西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李刚未来妻子才能持有的,她虽然很想接到手中,但刚刚李刚的表现,却让她不敢接受左凤轩的礼物。

    “前辈这太贵重了,晚辈不能接受。”

    说着梁诗月眼中都开始泛起泪花了,左凤轩看着这个情况,却是有些不解,刚刚梁诗月眼中的惊喜,可逃不过他的眼,难道两人最近在闹情绪,这也太不懂事了,李刚可是受了重伤,这个时候还给李刚添堵,看来是没有贤妻良母的潜质。

    李刚看着左凤轩手中的玉石,居然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听左凤轩说是自己的传家宝,他才反应过来,这绝壁是左凤轩,从他房间里拿出来的,这块玉石是金缕玉衣上配饰。

    看着梁诗月不愿意接受,李刚一把就将玉石夺了过来,将其塞到了梁诗月的手中。

    “给你你就拿着,反正是我的东西,你客气什么。”

    感受着李刚有些冰冷的手掌,梁诗月心脏一阵狂跳,他居然把传家宝塞给我了,一时间想入非非的,都忘记了李刚还在握着她的手。

    好一会左凤轩都看不下去了,不由咳嗽几声,梁诗月才反应过来,迅速的抽回了自己的手,抱着李刚的传家宝玉石,躲到火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尽情的害羞去了。

    李刚捏捏手,回味一下梁诗月小手的柔软,说实在的和梁诗月相处了几个月,李刚这还是第一次握住梁诗月的手,毕竟梁诗月是受过教育的姑娘,怎么会让李刚轻易碰到自己。

    “好了好了,看你那没出息的模样,简直丢尽了我的脸,我怎么会有你这没用的徒弟。”

    听着左凤轩的吐槽,李刚哼哼几声表示不屑,然后给左凤轩打了个眼色,两人来到无人的地方,有些话李刚不好当着梁诗月的面说,只能私下和左凤轩说。

    ps:还有一章会很晚,大侠们见谅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