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科幻小说 > 快穿:男神,谈个恋爱 > 正文卷 第三百二十三章姐姐,我的尾巴冒出来了(8)
    安静的山村生活到此结束。傅眠确认好自己耳朵尾巴都能收起来了,陆归的尾巴也不会一直冒出来到处晃了后,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下山,假装一个身份,和陆归开始融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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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了吗?今年的新科状元郎,是我们归云镇的!”

    “那肯定是傅姑娘的弟弟了!那小公子长得可俊!听说能文能武咱整个镇里的贵人小姐都爱慕他!”

    “最主要他有一个好姐姐!傅姑娘多好一个姑娘?长得娇软,声音也娇软,要是生在其他富贵人家里也是一个受人疼爱的小主子!偏偏没有爹娘,还有一个弟弟,她每次出来买东西全是给她弟弟买的,自己舍不得花一个子儿!”

    “走走走,快去看看到底是不是他。咱们归云镇上可是从来没有过一个状元郎!”

    一大早的,归云镇上就热闹得很,比之往日尤甚。

    镇公告栏上贴上了新的布告,前面围了一群人。

    傅眠起了个早,拉着陆归走过去,所有所感,还没走近就觉得心情激动得难以自持。

    其他人看见主角来了,纷纷让开。有实在忍不住消息的,干脆就直接告诉傅眠,

    “傅姑娘!你弟弟高中了!”

    “榜首啊!说是要去京城当官的!”

    “还有大宅子和金银珠宝!你们以后就有一个像样的家了!”

    他们姐弟俩现在住的地方就是一个一进一出的老房子,本来有多余的地儿,大家都劝傅眠自己修一间屋子,只她自己说用来种些菜,要留给她弟弟吃。到现在都还没有一个配得上他们姐弟俩气质的宅子。

    傅眠挤进去,一眼就看到了皇榜上方“傅归”两个字。

    那是为了不引起陆府和三皇子注意,而改的名字。

    她惊喜的转头抓着陆归的衣服,激动得又蹦又跳,“陆陆你中了!榜首!”

    陆归已经十八岁,长成了一个真正的年轻公子,儒雅睿智,气质沉稳,对着别人不说话的时候带着疏离感,只有对着傅眠的时候,笑容里还是有些小时候的奶气。他长得好看,一看就不像是镇上土生土长的人,大家都默契的叫他傅小公子。

    她看起来比主角还高兴。陆归护住她,手进退有礼的环在她身体周围。

    “看了能安心了?可以回家吃早饭了吗?”

    其他人这才知道,原来傅眠高兴得一醒来就来这儿了,早饭都还没吃呢。

    “嗨哟,傅丫头,你也太心急了吧?小公子都没这么急!”

    “弟弟熬出头了!可不是要急嘛!”

    傅眠大方的回应那些妇女,“婶子老叔们,照理说我家傅归高中,去京城任职之前是应该请大家吃一顿的,可是你们也知道,我们家养出这么个孩子,肯定是入不敷出没有余钱。如果大家不嫌弃,我就在自家小院子里,请大家吃个简单的便饭!肉不多,但是心意满满的啊!”

    其他人都发出善意的笑,“哪能让你们再多花钱请我们吃?傅归去京城还要用盘缠的!”

    “平日里你们姐弟俩也帮了大家伙不少忙,哪需要这么见外!”

    “就是那傅归啊,得把你给带上!这镇上不少年轻人可都在打你的主意呢!这么好的姑娘,嫁入京城才行啊!”

    傅归收了笑,“那是肯定的!不是谁都能肖想我姐姐。”

    人群里有跟着来看热闹的富裕人家,闻言不合时宜的笑出声来。

    这小地方出去的女儿,到了京城,能嫁个什么好?不过是为了一个安身之处,给别人当小妾罢了。

    傅归冷冷扫了眼那个方向,拉着傅眠走出去。

    傅眠今天是高兴坏了,眼睛亮晶晶的,脸颊泛粉,笑容就没压下去过。

    她昂着头看着陆归,“真给姐姐长脸!我还想着,只要能有一个正当的理由去京城就好了,想不到你直接高中了!”

    陆归清澈的眼睛一直看着她,这是他这么多年养成的习惯之一,只要她说话,他就认真的看着她眼睛认真听。让人觉得,他还和小时候一样,乖巧听话。

    “就这么想让我去京城?”

    他没在喊姐姐两个字,傅眠没注意到。

    “当然!你不该埋没在这个小地方!你得去京城发光!而且你母亲还在京城,当年让你辗转受苦的人都在京城,你不想去吗?”

    陆归看着她精致秀气的脸庞,有一瞬间想说不想去了,可是看向她眼睛,他又觉得——这是她给他选好的路,她希望他这样做。

    “当然想。”他说道。

    傅眠拉着他高高兴兴的回了家——一个不怎么坚固的老房子,里面来了块菜地,胡萝卜和娃娃菜都还正长得好。

    “我们走了,这些菜可惜了。”

    陆归好笑,清朗的声音从她头顶传来,“新科状元郎都有一处宅子,空间很大,可以在里面开辟一块地。”

    傅眠抿唇,“这样对你形象不太好。”

    家门一关,傅眠头顶上的发髻就变成了两只兔耳朵,垂在脑袋上,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就是刚及笄的年纪,还很稚嫩。完全没有了姐姐的威严。

    她合该是一个大户人家受宠的姑娘,锦衣玉食每天只需要吃喝玩乐,风风光光的受到别人的优待和尊敬的。

    而不是在这个破烂的地方,每天为了吃和穿绞尽脑汁。

    陆归垂下眼眸,看着她耷拉着的耳朵一晃一晃,心里更加坚定了某个想法。

    傅眠已经开始打包东西…其实他们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带的。除了银子,其余的东西带过去都是丢脸的。

    不过陆归坚持要带着她做的毛毡小猫。从第一年到现在,陆归身上掉的毛,都被她收集起来做成了十个毛毡猫,小小的,憨态可掬,就放在他的床榻上。

    傅眠也不和他争执,由着他带上了那些东西。后面打开一看,发现她亲手做的那些东西,都被他带上了。

    京城来的人来接他们走的时候,傅眠还因为这事儿感动得红了眼。其他人还以为她是想着这么多年终于熬出头了,还纷纷安慰她。

    陆归也跪在地上,让她踩着他的肩头先上了马车,得了为首那太监一声“孝顺知感恩”的夸赞。

    傅眠嘤嘤嘤,养儿防老,真的很对!她儿砸长大了,还事事以她为先,记得她做的每一个东西,真是太感动了!我真是好幸福一女的!

    肥波这真是好蠢一女的!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