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都市小说 > 等我来生 > 第四章 半日偷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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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我已猜想多种可能,比如这次的量很高,收益不错。或许是,有编辑联系他出书,看中了它的市场价值。又或者是他与爸爸冰释前嫌,想带我回去看看。

    “也不是多大的事。我觉得,我有必要先检查一下你的伤。”阿元却闭口不谈,转移话题。

    我还在想,刚刚不是检查过了吗?我全身上下,没有伤口。下一刻,我已经两脚悬空,惊叫出声。

    “哎呀,早餐都冷了,我肚子饿了。”我大叫,身体剧烈挣扎。但阿元拍了我一巴掌,说,“我喂饱你”,令我羞红了脸,忘记了反抗,反而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把脸埋进他宽阔的胸膛。

    阿元褪掉我身上的衣物,细细密密的吻接踵而至。他像一个虔诚的圣徒,似在亲吻庄严的大地;又像一个文物的痴迷者,小心翼翼地抚摸稀世珍宝。

    他不似往日,充满了占有的情欲,如狂风扫落叶,把我吃干抹净,不留残余,反而温柔至极,细细品尝。

    “阿元,看到伤了吗?”我问。他不温不火,却勾起了我心里的热浪。

    “没有。”他浓浓的鼻音真好听,显然,也在极力压抑自己。

    “要不要检查检查里面?”这是我第一次暗示他。

    虽然我们已同居一年,但在我的反抗下,他不得不做了半年的柳下惠,清汤寡水的,一直没有吃到肉。等我终于松口,他便如一头饿狼下山,一发不可收。但我从来放不开,还屡屡排斥,总是弄得他扫兴不已。

    所以,听了我的话,他立刻抬头,眼睛里湿漉漉的,都是兽性的光芒。

    “阿宁已经迫不及待了?”这个关头,他依然不忘调侃我。他不紧不慢地脱着衣服,更显得我很急切。

    既然如此,那就豁出去了,等他衣衫褪尽,我勾着他的脖子,吻了上去。他没有料到我会主动,睁大了眼睛,但很快,他便抢走了主动权。

    经此一事,我也想明白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等小命没了方遗憾。不就是把自己最放荡的一面,在这个男人面前展示吗?有什么可害羞的。

    因此,我们做得非常尽兴。无论是精神恋爱,还是肉体交流,彼此迎合非常重要。若有一方面不协调,生活也将褪去色彩。而身体的契合,更会增进精神的愉悦,提升感情的浓度。

    “阿宁不一样了。”阿元感叹道。我枕着他的手臂,听着他的叹息,不禁开始脑洞大开。他不会以为,我不是我,而是换了一个人,只不过顶着相同的容貌,以及共同的记忆,替原本的我,回来继续与他缠绵悱恻了吧?

    “那你喜欢这样的我吗?”我嗲嗲地问。其实,我只是想验证一下,他与其他男人,是不是一样。

    “喜欢。”阿元直白地回答。果然,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但我只喜欢你对我这样。”可耻,不仅下流,还自私、专制。“只有阿宁对我这样,我才喜欢。”阿元又说。

    啊,我的心,似被什么击中了,温温软软的,好感动。原来,他不是专制地要求我对他这样,而是因为这样对他的人是我,他才喜欢。

    “要是林无双勾引你,你会不会就范?”只要想到林无双看阿元时,那一副恨不得扑倒的样子,我心里的酸水便往外冒。

    也不知怎么回事,因为我与林无双一起长大,接触的人物,周边的环境,都是一样的,所以喜欢的东西也一样,看男人的眼光也一样。

    自然,我们彼此看不顺眼,从小吵架,打架,就是没有和平共处过。

    我与阿元网上恋爱的时候,她非常不屑,可等我俩修成正果,把阿元带到她面前时,她的眼睛都要绿了。要是早知道阿元这么帅,她肯定先下手为强了。可惜,我早了她一步。

    没想到,一年了,林无双还没有死心,经常会出现在我们面前。要不是她妈与我妈是好闺蜜,我绝对挖了她那双色咪咪的眼睛。更可气的是,我跟着阿元来到这座城市生活,她阴魂不散的,也跟了来。

    她妈还特意叮嘱我:“阿宁啊,你们同在一个城市,一定要相互照应。你大无双几个月,她有时爱耍小孩子脾气,你多担待担待。”

    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她哪是发小孩子脾气,而是看到我有什么,她都要抢过去。

    小时候,我有玩具,她抢,我不给,她就告状,偏偏我妈还帮她。“阿宁,你是姐姐,就让让无双嘛!”当然,玩具可以让,玩完还是我的。但男人不一样,这没法让,也不能给她玩,再要回来。

    “我跟她又不熟。”这是阿元的回答。在我听来,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如果跟她熟呢?难道就可以?他不知道,对女友,对妻子,要有百分百的忠诚度吗?

    “你的意思是,熟了就可以了?”我故意曲解。听人说,男人对于送上门的美色,极少会拒绝,尤其在空档期,毕竟男人在这方面不吃亏。难道阿元也是这样的?即便不爱,但不吃白不吃。

    “真是欠揍,我哪里是这个意思?”阿元恼羞成怒,再次压住了我,用吻堵住我的唇。每次都这样,斗嘴斗不过我,就用身体来征服。

    “哎呀,我错了。”没办法,体力斗不过,只能求饶。“你还没说,昨天是有什么事要告诉我。”人的好奇心一旦被勾起,便再也压不住,尤其是对关心之人。

    “嗯哼。”阿元清了清嗓子,宣布道,“就是上一本完结的《来生之约》要被拍成电视剧了。”

    “哇哇啊,太棒了。”我忍不住喊出声,“阿元,你这算不算要出名了?”

    “我本来就已经有名气了,好吧?”阿元不满我用词不当。我一想,好像也是,至少在他们网站,他还是特约作家,也出过纸质书,只是还从没拍成电影电视剧。

    “那他们出多少钱?”想要拍成电视剧,必然要出卖影视改编权,有的名气作家随随便便能卖一百多万,甚至几百万。

    “能不能别这么俗气?”阿元捏了捏我的脸蛋,却笑着说,“50万。你觉得多了,还是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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