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玄幻小说 > 乱世养猪大亨 > 《乱世养猪大亨》正文 第六十七章 荣耀即吾命
    孙叔齐可没像个好奇宝宝一样询问这其中的缘由。在没有能力守护秘密之前,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可偏偏吴桂德有意无意的透漏给孙叔齐。

    “东萧末年,民间出现了一个团体,这个团体叫做三义堂。三义便是天义,地义和人义。天义替天行道,地义守土一方,人义为民请命。三义堂成员涵盖之广匪夷所思,贩夫走卒,富商豪强,流寇匪徒,王公大臣应有尽有。”

    吴桂德闭上眼睛,马车缓缓启动。

    “天下初定,圣天子却不能容忍这种不受朝廷掌控的组织存在,三义堂被打破,三义堂成员死走逃亡伤,可总有那么一小撮野心勃勃之辈想浑水摸鱼。”

    孙叔齐虽是没仔细听,可也明白了个大概,以圣天子的雄才大略又是开国君主,威望正在鼎盛时期,怎么能容忍这种不安定的因素?不对,福源生似乎也是这样的联盟,难道?

    正在孙叔齐胡思乱想之时马车已经悄悄停下,吴桂德睁开眼睛。

    “小公子下车吧,不是早就盼着写封家书带回去么?”

    孙叔齐闻言动身下车,马车却是停在了一个小院里,小院里安静的可怕,门前杂草丛生,房门上蛛网交织,尽显破败颓唐。

    车夫吹声口哨,像极了一种鸟叫。果然吴桂德解释道“嗯,是夜鸳。”

    面前的房间里回应起两道急促的哨声,房门吱扭一声开了一道缝,散落一片灰尘,阳光从缝隙里射进去什么也瞧不见。

    车夫打头阵小心翼翼的推开门,这才露出房间里的人,两个面色阴沉的中年人。

    吴桂德确认了情况才带着孙叔齐进了房间,从亮处走到暗处眼睛总会有一段失明的空档。

    一迈进房门,温度戛然下降,孙叔齐打了个冷颤,手脚冰冷脖子发凉。待孙叔齐能瞧见东西却惊骇的发现自己脖子上架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吴大人,这咱们是自己人啊。”

    眼前的中年人眯着细长的眼睛,阴测测的怪笑着,吴桂德一摆手。

    “夜鸳,不要闹了,去寻些纸笔来。”

    叫夜鸳的中年男子一舔舌头,极不情愿的放下刀,死死的盯着孙叔齐往后退。

    从这中年人的举止动作来看,一举一动都已经融到骨子里,进退间都是戒备,叫夜鸳是抬举他了,孙叔齐觉得毒蛇更配。

    而显然孙叔齐被他当成了猎物,直到他拿回纸笔还是没放松一点戒备。

    孙叔齐小心的接过纸笔,嗓子发紧,想说句谢谢可还是咽了回去。

    房间里空旷异常,倒也还算干净。房间中间有一尊造型怪异的雕像,足有一人半高,这雕像一头四面,四臂六足。手中握着各式兵器,还有两条腾蛇。

    雕像下是一方香案,孙叔齐想了想还是决定将纸铺在香案上写保险一点,虽是毛笔可一不小心用大了力,也会花了或荫了。

    吴桂德和另一个中年人走到雕像后面便消失了,想来这雕像定存着古怪。

    夜莺伸手横在孙叔齐身前,孙叔齐看着这条手臂前端锋利的指甲缩缩脖子不敢前进。

    “邪神不容亵渎,小娃娃还是换个地方吧。”

    “邪神?”孙叔齐呢喃一句,也对,这雕像看起来面目狰狞,头顶还穿出一个犄角,怎么看都不像正神。

    “邪神守护鬼门关,牙尖嘴利之辈落到邪神手里定会遭受扒皮穿心之刑,若是亵渎了邪神罪名等同。”

    瞧这夜莺一脸认真的模样,孙叔齐竟有几分害怕了,干脆放下纸笔,站在角落里盯着脚尖。

    两人无话,房间陷入沉寂。夜莺好奇心作祟,问道“你是哪个大官的孩子?你爹犯了什么罪?”

    “我爹死了。”

    夜莺点点头,指甲戳着脸“落在吴大人手里,死倒是享福了。”

    “我爹早就死了,我也不是罪犯之子。”

    夜莺扭着头,又用手戳着孙叔齐的脸“看你这细皮嫩肉的,莫不是吴大人想收你做假子?”

    孙叔齐不知哪来了胆子,伸手将夜莺的指甲拨开,气哄哄的蹲在地上,将纸铺开,认真的落笔书写。

    夜莺像是来了精神,也撩起衣服蹲在地上,孙叔齐写一划,夜莺哦一声。细长的眼睛里露出兴奋的神采。

    一刻钟后,孙叔齐收笔,总算是大功告成,站起身来抻了个懒腰。

    夜莺瞪着双眼,竟有几分腼腆,指着纸上开头的几个字。

    “那是你的名字么?”

    孙叔齐点点头,狐疑地打量着夜莺,夜莺一低头。

    “我不识字。”

    “你没进过学么?”

    夜莺局促的握着手,两只手的指甲刮蹭到一起,张口说道“我自小就被人收养,管事们都说我是个练武的好材料,要是一动笔就会泄了杀气。”

    孙叔齐心里没来由的有点难受,这夜莺也是一个可怜之人。

    “我教你写字吧?就写你的名字好了。”

    之前还气势汹汹的夜莺竟然像个小姑娘一样羞涩起来。

    “我不行的。”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孙叔齐捉住夜莺的手,可没想到夜莺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下一刻那把明晃晃的匕首又架在脖子上,孙叔齐甚至没看清夜莺是怎么在一瞬间挣脱了他的手又掏出匕首。

    不过这夜莺的手却比静姝还要光滑白皙,真奇怪夜莺是怎么保养的。

    一刻钟后,孙叔齐拍拍手。“这便是你的名字了。”

    夜莺捉着毛笔,一脸怀疑人生“这就是我的名字?果然习文比练武难多了。”

    孙叔齐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写字竟然比练武难?写字这东西是能速成的,可要想武功有所大成没个年连一点成效都见不到。不过也不排除有一部分人天赋异禀。

    “夜莺的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夜莺茫然的点头嗯了一声,眉毛拧到一块。

    “我猜也是的,名师才能出高徒,要不然为什么你的手上没有一点茧子?”

    夜莺迟疑一会,幽幽的说道“师父说,我练的是杀人之术,讲究的是一击毙命,所以在我大成之后几乎不出手,嗯,手上的茧子自然也就没了。”

    怎么有点无招胜有招的意思,孙叔齐又追问道“那你师父岂不是更厉害?”

    “死了,师父说过我最大的试炼就是他,所以在我大成之后杀了我师父,师父说这是一种荣耀,对于我和他都是。”

    孙叔齐脖子一凉,小声嘀咕道“真是一门子变态。”

    不对尼玛“那个夜莺大侠,你看我教你写字这不算师徒之情吧?你能不能别给我这份荣耀?”

    夜莺舔嘴轻笑“你还不够资格,最起码现在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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