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其他小说 > 记一次失败的重逢及其后续 > 第32章 试图发糖的失败尝试
    “……所以你到底是谁?”

    “帕雷萨·海泽拉姆,好像是个离这个时代挺久的家伙?”

    “听起来好像有点耳熟……”

    “之前那个奥斯纳演的话剧还记得吗?那个主人公,仁慈暴君?”

    “呃……你知道我对奥斯纳一向没什么兴趣,话剧就更没兴趣了……所以我一直在背咒语表,没看。”

    “……那实在很好。那个剧太他妈扯淡了。我们忘了它……”

    “……对了我突然想起来——雷蒙娜王登基后把自己的姓氏改回了海泽拉姆——你是她亲戚?”

    约翰看起来愣了一下。

    “我是她父亲。”他说。

    莱尼深吸一口气。

    “你养了个很彪的女儿啊,”小法师幽幽地说,“她有很多考点。”

    “听着真让人高兴,”约翰笑了,“她妈妈要是知道会很高兴的。”

    莱尼看着他朋友这张年轻的脸,觉得听他说一个历史上活到七老八十的人是他女儿怪异极了。还有听他很自然地说起“她妈妈如何如何”也是。

    莱尼思考了一下,问出另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复活的?还是说你根本就没死?”

    “我死了。”约翰说,“被捅了几刀扔在地上血流干净死的,被我最信任的人。”

    “难以想象,”莱尼评价,“你居然有信任的人。”

    “我当然有啊。你现在就是我最信任的人。”

    “哦,”莱尼回答,“那我要好好重新审视一下你所谓的‘最信任’了。那么,你是怎么复活的呢?”

    “我没有印象。应该就是真神复活的?赫莫斯不喜欢说谎,他说是真神就应该是真神了。”

    “为什么?”

    “不知道,”约翰摊手,“我俩都不关心这个问题,所以——不知道。”

    “好吧,”莱尼小声说,“我本来是认为诸神早就黄昏了……原来他们还在啊……”

    他们稍微沉默了一会儿。

    “我能不能问一句,”约翰说,“你给艾德蒙·拉姆齐送什么东西?就好奇一下。”

    “一个护身符。”莱尼说,“替我导师送的。”

    “你导师和艾德蒙认识?”

    “这是塔姆林的一个陈年八卦,”莱尼说,“最好不外传……艾德蒙·拉姆齐当年是他的学生,一个很有天赋的魔法学徒,前途无量那种。然后,他们做实验,实验出了岔子……技术问题解释起来太复杂,总之当时塔姆林成功避免了崩溃的魔法阵炸了整个实验楼,代价是他的首席弟子使不出魔法了,魔力封闭在拉姆齐教授的身体里,就像带着一个无形的禁魔环,同时在日夜不休的增长。那个护身符是用来分担他的魔力的,防止魔力压力值超出人类标准常数而引起不可逆转的幻化反应,造成周围环境严重的魔力污染——呃,你知道他不戴那个玩意儿可能会爆炸就好了。”

    “……非常有趣。”

    “好了我知道你觉得很失望。但我肯定比你更失望,因为我之前还听妮克尔说过一些关于我们导师的小道消息里,塔姆林有同性恋倾向,而这个倒霉的师兄是他看上又得不到的人……不过现在我已经确定这些都是瞎扯淡了。”

    “你怎么确定的?”

    “从谈话的口吻,他俩根本不像有过一段,反倒是……”莱尼顿了一下,他手腕上的缄默咒烧灼着提醒他不能多嘴,所以他生硬地转折了,“我怀疑塔姆林根本没有同性恋倾向,他正在追求奥斯纳。”

    “……他,”约翰伸出手,比了比塔姆林现在的身高,“追求,雷蒙娜·奥斯纳???追求???”

    “不然你以为那几箱子东西是什么呢?糖吗?”

    “我确实看见好几包糖了。”

    莱尼无语。

    “所以,”小法师再次开口时这么说,“一个瓜换一个瓜。你和那头龙现在什么情况?”

    约翰噗嗤笑了。

    “你觉得是什么情况呢?恋人。就这样。我想起我们以前是,然后就顺理成章了。”

    莱尼看着他。

    “我不认为你会爱上它。”

    “我本来也不觉得你会喜欢洛古特。”

    这是个有力的反驳。

    “……你喜欢它的哪点?”

    “说实话,你要这么问我,一时没法回答,”约翰低下头,凝视自己的手心,“我之前和他在一起很久了,如果没有打仗,我以为我能和他在一块儿到我死……那时候我是很喜欢他的……我迷恋它。”他把手攥紧,又张开,“但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于是那些本来可以忽略的矛盾被摆到了明面上……于是我,开始反感他。然后就分手了,但我骗他过一段时间我会去找他,其实我根本没打算那么做。”他抬起头,注视莱尼的眼睛。这是一个巧合吗?他失去所有记忆后交的第一个朋友是个金发蓝眼睛的法师。

    一个金发的,蓝眼睛的法师。柏蒙特。阿米克的艾尔伯特。白塔法师。他和赫莫斯共同的朋友。

    “我喜欢它哪点?我不知道。”他继续对朋友倾诉,“每一个曾令我愉悦的特点,我都能想起一个令我反感的瞬间。而且那些负面的印象距离我更近,更鲜明,因为我是在我们和好前死掉的。”

    “所以它才会始终缠着你,要求你的爱,”莱尼说,“等它得到手了,它就可以释怀它的失败,然后和你分手了。”

    “为什么不是继续白头偕老呢——虽然我们不会老了看样子,但,就那个意思。你瞧,我不是一个头脑发热的年轻人,为了爱情热血上头,沉醉于虚幻的美好想象里。可只要我想到这个世界上有他存在,我就会自然而然想要他呆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如果我们俩都活着,却天各一方,彼此不联系……我认为这是可怕的损失,我不能容忍。”

    约翰看到莱尼费解地看着他。

    “我实在觉得你说的话毫无道理可言,”小法师说,“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

    “难道你爱你的妮克尔就很有道理吗?”

    “我确实能想出很多道理来。”

    “比如呢?”

    “我以为今天我们要谈的是你不是我。”

    “我以为我们已经谈完我了呢。”

    “……要是有一天我发现我反感妮克尔的话,我就绝对不会再想靠近她。我不会抱有某种旧日时光重来的幻想。事实是:如果你觉得一个人让你难受,你就会反反复复体会这种感觉。然后就,”小法师拍了一下手,摊开,“一拍两散反而是解脱。”

    “没想到你对恋爱颇有经验,我以为妮克尔是你的初恋呢。”

    “她确实是,”莱尼平淡地承认,“我的经验来自于……友谊方面。”

    “那么你是个糟糕的朋友,”约翰笑他,“不懂得调节自己,不懂得调节你们之间的距离,遇到矛盾只知道抽身走人。”

    “也许吧,可换成爱情就不能再合适了——也许你可以做到,把一个过时的密友调整成泛泛之交。但一个日渐讨厌的恋人呢?她要么是你的恋人,要么不是,没有第三种可能——哦,要是你喜欢玩多角恋的话,当我什么都没说。”

    “第三种可能是尝试让她不让你觉得那么讨厌。”

    “要是这种尝试能成功,你就不会走到觉得她讨厌的地步了,”莱尼耸肩,“你们曾经分手了。你们将来还要分手。一个两万笔的法阵如果出了岔子,尚且需要重绘大半,更何况是两个人呢……”

    “我明白。有意思的是,我宁愿一笔一笔地改,也不愿意直接画个新的。”

    “然后你就白费了力气。”莱尼说,“我们的天性和成功的险途相悖,不是吗?要是追求成功,就不能放纵感情;要是顺遂自己的心愿,以后就得受苦受累。”

    “所以,”约翰又像是对莱尼说,又像是对他自己说,“我现在没有想要追逐的野心了。我要去实现我曾经和现在所有的‘想要’了。”

    约翰从旅社走出来时,街上完全陷入沉静的睡梦里了。没有行人,没有马车。但是有个扎眼的穿白色风衣的家伙,十分随意地披着一头白色的长发。路灯的光从高出落下,给他蒙上一层温暖的浅黄色。

    约翰向赫莫斯走过去。

    “你等了很久吗?”他轻快地问。

    “很久,”赫莫斯轻轻说,“我等你的每一秒都像一百年那么漫长。但你看起来很高兴,那么我也很高兴。”

    “是吗?真是抱歉,我本来以为你会‘旁听’的……我们说了很多有意思的话。”

    “你知道我不会,”赫莫斯说,“因为那会让你不高兴。而且我喜欢你看着我说出来的话,而不是看着别人。”

    “占有欲。”约翰评价说。

    赫莫斯那一瞬间看起来是想反驳。他面颊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然而没有说话。他只是突然把手从风衣口袋里抽出来,扶住约翰的肩膀,去吻他,仿佛是要坐实那个“占有欲”的评价。这难得是一个温柔,平静,安宁的吻,明亮的灯光把他俩同周围的夜色隔开,连四周的风好像都息了声,静静从他们脚下溜过。天上的一千万颗星星注视着他们,它们组成了和千年前相同的那片星空。

    当他们结束这个吻时,约翰看着他,脸上浮现出不自觉的淡淡微笑。如果重返青春的老塔姆林在此,他大概会撇撇嘴,嗤笑这“恶心的爱情”。

    赫莫斯看着约翰,近几个月来的不安和他现在所体会的满□□织在一起,化为一股冲动。他他问约翰:“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你对我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个好人,你尊重我,不会伤害我。我爱你是因为你是你,无论如何我都会爱你。

    告诉我是真的。赫莫斯在心里默念。向我承诺它们不是安慰我的虚言。

    约翰看着赫莫斯,哑然失笑。

    接着他说:“我很抱歉——我那时确实骗了你。”

    赫莫斯觉得自己有如被当胸一剑。苦涩蔓延开来,他嘲笑自己自取其辱……

    可他听见约翰继续说:“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我不会再对你说什么鬼扯的‘最迟五年’了。我发誓,我要和你一直在一起。”他凑过来亲亲恋人的嘴角。

    赫莫斯睁大眼睛看着他。

    龙很快就意识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帕雷萨以为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那个旷野,他们画下法阵,除非帕雷萨拧动钥匙,否则赫莫斯永远不能踏上沃野的土地。那时候,帕雷萨承诺:最迟五年,他会和他重逢。

    赫莫斯首先感到狂喜——帕雷萨否认的不是那些告白。

    接着他感到恐慌——

    帕雷萨没有完全想起来一切,他不记得在龙的梦里他曾被龙囚禁报复,以及在这一切后他说他仍旧爱龙。

    赫莫斯觉得庆幸:幸好他没有对帕雷萨提起过这些事。他希望帕雷萨永远想不起来这些记忆才好——永远记不起如果赫莫斯想要跨过它为自己画下的那条线有多么容易,记不起赫莫斯曾经夺走过他的一切,残酷地伤害过他。

    赫莫斯握住了约翰的手。

    “你要守约。”他说。

    “嗯,”约翰回答他,“我守约。”他的笑容和语气巩固了这个承诺。

    他不会想起来的,龙对自己说,我不会让他接受到相关刺激的。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