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其他小说 > 回到家乡当富豪 > 第一千八百零四章 白克德
    “大哥,救我!”</p>

    看到那个白人大汉走来,孙小平手里抓着的汤姆森顿时兴奋得满脸通红,他得意洋洋地说道,“小子,你竟然敢欺负我,现在我大哥来了,你完了,你死定了,我哥绝对会将你全身地骨头一根根捏断的。”</p>

    “是么!”</p>

    孙小平似笑非笑地看着手里的汤姆森,说道,“看样子,你哥很厉害呀,不过,我死不死不清楚,但是我可以肯定一点,你必定是死在我前头的。想把我的骨头一根根打断,那我先将你的骨头打断再说。”</p>

    嘴里说着,他的右手不停,啪啪两掌,打在了了汤姆森的脸上。</p>

    汤姆森张嘴一吐,几颗白色的牙齿混着一口鲜血喷出老远。他的一张脸顿时就像是吹气的气球一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得大大。</p>

    那个走来的白人大汉脚步一顿,眉头微微皱起,眼睛里闪烁出惊人的寒芒。</p>

    他抬眼看了看孙小平,脸上的神色不动,淡淡地说道,“好小子,居然敢劫持我弟地,嘿嘿,胆子不小呀。”</p>

    孙小平无语地摇了摇头,说道,“你是汤姆森的弟弟白克德吧,听说你是从三角洲特战队出来的精锐,战力惊人,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你弟弟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我不能劫持他?</p>

    再说了,你不也劫持了我的朋友么?</p>

    嗯,你想要回你弟弟和他的一众狗腿子手下,那就把我的朋友放了。否则,我不介意再将你弟弟的手打折。”</p>

    “很好,还从来没有人敢当面威胁我,你是第一个!”</p>

    白克德的眼睛眯了一下,紧紧地盯着孙小平,说道,“我弟弟自小习练拳击,虽然不是什么顶尖的拳术好手,但是平常四五个人都不是他的对手,现在他居然栽在你的手里,看样子,你不是一个简单角色,我对你是越来越感兴趣了。</p>

    好了,闲话少说,既然我们手里都有对方的人,那就互换人质。</p>

    然后,我们做过一场。</p>

    你赢了,你们走人,今晚的事情就到此为止,我们布鲁德林家族不会追究这件事情,要是你输了,嘿嘿,那就乖乖的把命留下吧!”</p>

    “就按你说得办!”</p>

    孙小平很干脆将手里提着的汤姆森甩到了地上,“交换人质吧!还有,附近埋伏的四个人是你的同伙吧,不要想着搞什么阴谋诡计,对我来说,偷袭这些玩意都是没有用的。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都是纸老虎。”</p>

    啪!啪!啪!</p>

    突然之间,掌声响了起来。</p>

    随后唰一下,在孙小平左面不远处的灌丛中,站立了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年轻男子,这年轻男子鼻子高挺,满头黑发,眼睛却呈现出灰蓝色,显然是个混血儿。 </p>

    作为混血儿,这小子长得十分的英俊,脸上还带着一丝玩世不恭的浅笑,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懒洋洋地味道。典型地小白脸。</p>

    这种小白脸绝对是女人杀手,要是去酒吧勾搭女孩,绝对百发白中。 </p>

    啪,英俊的男子打了个响指,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左轮手枪。</p>

    他的手指一绕,那把左轮手枪好像是被一根无形的线牵着一样,在的手指上快速地绕了起了圈子,嘴里轻笑道,“老白,这小子很嚣张呀!不过我喜欢。”</p>

    白克德的脸上也布满诧异之色。</p>

    他今天跟几个伙伴在酒吧喝酒,接到弟弟汤姆森的求援电话以后,当即就带着伙伴一起赶了过来。他的几个伙伴都是他的战友,几人都按照平时的作战战术,白克德在明,其余几个隐藏在暗处。可是他没想到,眼前的这小子如此敏锐,居然发现了自己的几个隐藏的伙伴。</p>

    他的心里立即将孙小平的危险指数提高了一个等级。</p>

    他同样将何昭元仍到旁边的地上,缓缓说道,“秃鹫,撒旦,灰狼,恶狼,你们都出来吧。你们的行踪暴露了。” </p>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另外三个高大的身影从四周的房屋以及树木的阴影中站了出来。</p>

    这三个壮汉,两个是黑人,皮肤煤炭般漆黑,牙齿洁白如雪,有一个一米八五左右,另外一个一米九接近两米高,两人都是相当的强壮,肌肉块把衣服撑得鼓鼓的,浑身上下,都投射出一股彪悍的气息。 </p>

    另外一个满头金发的白人男子,穿迷彩服,虽然没有黑人那样体型恐怖,但是全身上下都很匀称,迷彩服裤子腿弯处,显露出了漆黑的匕首柄。</p>

    这三个能其它的能力不说,就凭武力,孙小平看得出来,个个都目光沉静,心跳呼吸都很深沉,心里素质那是相当的好。而且身上的筋肉紧凑有力,精神旺盛,站在人面前,就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p>

    大抵是上的锻炼把全身的潜力都开发了出来之后,人的精神旺盛到了巅峰,一站在别人面前,都会给人盛气凌人的感觉。这是将拳法练到了明劲巅峰的表现。</p>

    区区明劲巅峰拳手,对于孙小平来说简直不值一提,他是丹劲大宗师,实力高出他们太多。</p>

    当然孙小平也不会低估这些人的真实实力,经过特种训练的战士,打斗杀人有着专门地理论的,更何况,这些人还个个精通枪术,枪法绝对玩得很溜。</p>

    孙小平的精神力探测到,这三个人,包括白克德和那个混血在内,每人的身上至少都藏着有两把枪。那个叫混血,甚至在身上藏着五把枪。</p>

    他们三人从隐秘处走出来以后,与白克德以及先出来的混血儿分散四周,形成了一个等边的五角星形,封锁住了孙小平的出路。</p>

    “都说华裔个个都会功夫,尤其是道士妇女小孩和老人,都有可能是无名高手,我以前还不信,今天我倒是信了。”</p>

    混血年轻男子耸了耸肩膀,吹了个口哨,对孙小平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节,笑嘻嘻地说道,“小朋友,我来做个自我介绍,我代号火狐,道上的朋友另外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死神的镰刀,因为我手上这只左轮手枪,就好比是死神手里的镰刀,它射出的子弹,每一发都带走了一条灵魂。</p>

    对了,我的真名叫杰克,约翰逊。我有四分之一的华裔血统,我有一个中文名字,姓胡,名斐。怎么样,小朋友,这个名字还取得不错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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