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其他小说 > 从逃离斩妖司开始的妖王人生 > 第十二章 狩猎
    林鸦本以为是小睡,没想到醒来已经是三更半夜,虎子是夜行动物来着吧,不过他还是更习惯人类的作息。

    问题不大,倒头继续睡,睡不着就数羊,数着数着哈喇子流了一地,原来是饿了。

    吃饱了睡没有任何问题,可饿着肚子怎么睡得着。

    寻思着得整点吃的,人家动物园里的老虎一天得吃好几公斤的肉,林鸦觉得自己营养这块儿也不能落下。

    “鼠子们,走!”

    林鸦低吼一声。

    原本迷迷糊糊的岩鼠们瞬间清醒过来。

    林鸦刨了刨地,然后又在旁边的树木上蹭了蹭,以此留下气味,避免自己找不回来。

    按照以前看动物世界的记忆,其实最好的做法是再撒上一泡尿,不过这还是算了吧,毕竟被一群岩鼠看着呢。

    出发出发~林鸦爬上山崖,然后仰天吼了一嗓子。

    芜~虎啸千山!

    山崖之上视野开阔,林鸦巡视着山间林地,很快他就锁定了目标。

    在一处林木稀疏的林地间,有一只野猪在游荡,时不时用鼻子拱土觅食。

    看样子足有三百多斤,块头比自己还大。

    不过食肉动物不会因此退缩,那流淌于血脉之中的狩猎本能,以小博大又如何?

    小野猪,劝你不要不识抬举,如果真打不过,爷就要动用“群兽之王”的权能了。

    林鸦绕下山崖,直奔那块林地而去,他悄悄隐匿起脚步声,得利于脚掌上厚厚的肉垫,他的步伐悄无声息。

    来到那片林地,他让鼠小弟们原地待机,面对一只大野猪,岩鼠们也帮不上什么忙,虽说群鼠能咬死大象,但前提是大象不能还手。体型差距过于悬殊,靠数量是组团白给吗?

    差点忘了一件事……

    林鸦吐出口中宝剑,让鼠子们帮忙看着。虽然自己爪子也锋利,但致命伤还得靠牙齿。

    他也很想体验一把用口中衔着的剑进行斩杀,那样看着会很帅,但估摸着伤人之前会先把自己嘴角割伤,只能作罢。

    第一次狩猎,不用“群兽之王”就算成功。

    那野猪出现在视野之内,林鸦露出獠牙,但气息依旧隐匿着。

    野猪从土里拱出菌类,偶尔还能翻出一些虫子,这里有个误区,野猪其实是杂食动物,荤素不忌。

    它的注意力都在土下,不过它也很警惕,时不时抬起头观察四周。

    但这样有用吗?

    从阴影中跃出一只大猫,恶狠狠地扑在它脖子之上,那速度堪称鬼魅。

    插翅虎之术!

    一击得逞,林鸦随即拉开距离。

    遵循着本能,他冲野猪的脖子发起攻击,但由于技法过于生疏,也可能是野猪的表皮厚实到超出他预期。

    他这一口并没有咬到要害,但得利于牙齿的锋利,还是造成了巨大的创口。

    那野猪从惊骇过渡的状态中缓过来,多余的恐惧与愤怒杂糅,变成了疯狂的攻击冲动。

    它挥舞着獠牙,不断踏地,随后猛然冲来。

    林鸦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就是一巴掌给迎面而来的野猪扇了个七荤八素,还留下五道血痕。

    “爬开!”

    爷是妖啊,你怎么敢的啊,真想用气势唬老子?

    意识到这点的林鸦也不再犹豫,一口咬住野猪的喉管之上,这次死死咬着,直到它断气。

    刚刚林鸦忘记了一点,自己是妖,野猪块头再大也只是兽,怎么也犯不着和一头野猪斗智斗勇啊。

    虽然林鸦现在没搞懂这修妖境界的具体含义,但根据系统提示,自己现在是锻体境,按照字面意思,估计这个阶段要锻炼体魄,不断提高气力,自己刚刚迈入这个境界,气力可能没长进多少。

    然而林鸦还是低估了妖族的力量,所谓锻体境,一旦踏入便是一种质变,妖兽的力量绝非普通野兽可以比拟。

    血液喷腔而出浸红了林鸦脸颊那一撮白色的绒毛,那黏人的温热感,林鸦并不排斥。

    文明皆从饮毛茹血开始,后以衣冠楚楚掩盖兽性,如今林鸦倒了过来,他可自嘲为“兽面人心”,在这个算不上多少美好的世界,若要活下去,他必须拥抱兽性。

    林鸦埋下头,撕咬下野猪背脊上的一块肉,然后差点被扑面而来的腥味冲昏了头。

    啊这……还是处理一下吧,实在吃不惯啊。

    他想起一个笑话,就是去吃西餐厅,那些人点什么五六七分熟都是外行,真正懂行的人直接牵走牛晒会太阳,然后追着牛啃,老板看了直呼内行。

    可能是自己不够上流,生肉入口实在吃不惯,尤其还夹带着温热的血丝,腥味实在太冲。

    他唤来岩鼠们,哦~我亲爱的鼠朋友们,让我们在这皎洁的月光下共进晚餐吧。

    在岩鼠的帮助下,林鸦抽出瑕麟剑,然后小心翼翼地叼着剑柄,斩下野猪的两只后腿。他也不吝啬,这两条腿全赐给它们。

    话说这波浪形的剑刃着实锋利,堪称肉眼可见的吹毛立断。

    岩鼠们在征得林鸦首肯后,蜂拥而上,它们可不在乎什么生肉不生肉,满嘴血渍的样子倒是有点瘆人。

    接下来就要思考自己该怎么处理这野猪肉了。

    在林鸦的印象里,野猪肉烹饪之后会很好吃,而且也贵得要死。不过他并不擅长厨艺,而且还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任何烹饪都需要生火,自己靠俩双爪子咋钻木取火啊。

    尬住了。

    虽然林鸦很相信自己的消化能力,就算生肉下肚也全会变成营养。

    其实这也算智慧的代价,只要脑中对美味没有概念,东西只分可吃与不可吃,就没这种劳什子事。

    但有了智慧后,追求更美味的食物就成了一种硬需,尤其像林鸦这种穿越者,他对美味的食物记忆很深刻,实在惦记得很。

    先给野猪放放血吧,肉的绝大部分腥味来自于血液,烹饪中有一环节叫做“焯水”,浮在上面的那些玩意,其实就是血沫和一些杂质。那玩意不焯一下,很影响口感和味道。

    正巧自己刚刚把野猪的两条腿卸了,只要把它吊起来就可以自然放血。

    不过手头没有绳子,得寻找一下有没有藤蔓一类的东西,可以充当绳子用。

    就在林鸦四顾寻找时,他发现不远处的一处灌木中有一双散发着幽光的眼睛,正贪婪地盯着那野猪肉。

    林鸦本打算动用“群兽之王”的权能让那双眼睛的主人现身,然而“群兽之王”并没有生效,他立即意识到自己遇到拥有神智的妖兽了。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