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其他小说 > 半亩方塘半亩田 > 第九章 相煎何太急?
    最后,终于说到我的家了。

    我的家,能坐落在繁华的步行街上,那可不是个普通的地方。

    一般人,根本找不到。

    因为,从外面看起来,就是一个旅馆。

    蓝月旅馆。

    现在高大上的,就叫大酒店,酒店。清新脱俗的,就叫山庄,客栈。档次差一点的,也叫宾馆。

    能自称旅馆的,要不然就是土得掉渣,要不然就是破得无底线。

    这个蓝月旅馆,刚刚好,两者皆是。

    从一个狭小的甬道走进去,便是旅馆的前台。

    旅馆连电梯都没有,只有一个狭窄的楼梯。

    楼梯里黑乎乎的,弥漫着复杂的难以捉摸的气味。

    宾馆一共有四层,每一层有两条通道。左边的一条,通往客房。右边的一条,通往居民区。

    所以,我的家,其实并不是旅馆。

    只不过,是与这个奇葩的旅馆,共用一个楼梯罢了。

    缺点在于,总有些三教九流的人物,出现在楼道里。

    优点在于,租金便宜。

    没错,我的家,其实是租在这里的。

    对于租房还是买房的争论,不亚于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争论。

    买不起房的人,列举了大把租房的好处:自由,不用做房奴,省下的钱可以去环游世界

    我差点就信了。

    当然,我租住在这里,并不是因为买不起房。

    而是,我觉得自由,不用做房奴,省下的钱可以环游世界

    哈哈哈

    实在编不出来了

    但不可否认,我租的房子,很是不错。

    经常出现在我的噩梦中。

    这个居民区,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每一层,有一个大门,把居民区和旅馆分割开来。

    这扇大门,是扇木门,高大,威猛。

    唯一美中不足,不容易锁牢。

    我经常浪费大把青春,在锁门这件事情上。

    因为不容易锁牢,木门经常被旅馆走错的客人,一脚踢开。

    一次次地锁门,以及门被一脚踢开,又成功地进入了我的噩梦。

    推开木门,是一个长长的通道,住着几户人家。

    我的家,就是最外面的一户。

    那是一个一室一厅的老房子。

    房间里临街的一面,是一排窗户。这显得房间非常明亮。

    从窗户望出去,看到的,是远远的青山。

    趴在窗户上眺望远方,是我最开心的时候。

    或者坐在窗下的沙发上看书,再来点零食,真是人间美事。

    与房间的亮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客厅的黑暗。

    客厅没有窗户,只有大门与外界相通。

    缺乏安全感的我,一回到家,就会把大门关得紧紧的。所以,客厅一般都可见度不高。

    在这个可见度不高的客厅里,竟然放着一个书桌。

    没错,我平时写作业,就是在这个可见度不高的书桌上。

    没错,我其实是住在客厅里的。

    那个亮堂堂的房间,住着我的弟弟。

    我的弟弟,比我小约莫三四岁。

    之所以说约莫,是因为我爸爸实在想不起来,我倒底是哪一天生的。

    在办身份证的时候,爸爸便瞎编了一个日子。

    这个日子,便成了我的生日。

    偶买噶!

    没关系。

    作为女孩子,我没有被放到桶里淹死,或者送给别人,再或者取一个招娣c望娣c盼娣之类的名字,就已经很不错了!

    不但如此,爸爸对我还很好。

    我非常感恩!

    弟弟住在风水好,空气好,采光好的房间里,我一点都不生气,一点都不嫉妒。

    爱幼,是中华传统美德。

    至于弟弟有没有尊老,是见仁见智的。

    至少,弟弟对于照顾我的生活,还是没有什么怨言的。

    至于为什么是弟弟来照顾我的生活,主要原因是,我懒。

    好吧,我承认,是因为我不会。

    我不会做饭。

    而且,我也不打算掌握这门技术。

    能力,固然是个好东西。

    但是,拥有一项能力的时候,往往意味着,你需要承担更多责任,做更多的事情。

    所以,我坚决反对随意地掌握某些技能。

    我弟弟大概没有想通这个人生道理。

    他在盒饭和方便面中煎熬了一段时间以后,便自行悟出了做饭的技能。

    所以,照顾我生活的重任,便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他的身上。

    说他没有怨言,其实是我大度。

    经常他做好了饭,唤我吃饭的时候,都像是在吆喝,额,宠物。

    “嗟,来食!”他如是说。

    我深知君子不食嗟来之食的道理。

    但是,做人嘛,活得太认真,累的慌。

    所以,一般在这个时候,我便会给他一个凶巴巴的眼神,之后,麻溜地坐到饭桌前去。

    饭桌,只有吃饭的时候,会被支起来,放在弟弟住的亮堂堂的房间里。

    弟弟,是个颇抠门的人。

    晚上,有两菜一汤,还勉强过得去。中午,往往就很随便。

    随便到,有的时候是一碗面,有的时候,是一笼包子,有的时候,只有咸菜和馒头!

    馒头!

    馒头!

    我经常托着下巴,幽怨地瞪着弟弟,不知道怎样来表达我的愤慨。

    “我们已经揭不开锅了吗?”我问得有气无力。

    “没有啊。”弟弟回答得很冷静。

    “欧阳立!”我怒了:“你是不是想饿死长姐,然后独霸家产?”

    欧阳立冷冷地用眼睛瞟了我一眼:“怎么我们有家产吗?”

    我一滞,差点被噎死。

    于是,我便换了一副笑容可掬的表情:“小立立,你看,我俩都要上学,忒费脑子。需要营养,需要营养,你知道不?”

    欧阳立还是淡淡地:“那就考试前给你加餐吧。”

    于是,我只能巴巴地等着考试。

    但是,弟弟对其他宠物,却是很不错。

    我们家还有一只宠物。

    雪球。

    那是一只猫,白色,头上有一抹黑。

    猫和我住在客厅里。

    额,又一次暴露了我的家庭地位。

    雪球就住在我书桌旁边的小沙发上。

    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乖乖地蹲在台灯下,静静地陪着我。

    弟弟对雪球很是宠溺。

    每一顿,都是鱼肉拌饭。

    香喷喷,美滋滋。

    我的家庭地位,感觉还不如雪球。

    算了,我不会因为这些事情,去嫉妒一只猫,记恨我弟弟。

    总的来说,我和弟弟的关系,还算融洽。

    除了偶尔,我们会大打出手。

    这个很正常。

    人都是这样,相爱相杀。

    “欧阳立!我的耳机呢?是不是你拿了?”

    “你哪只眼睛看到是我拿了?”

    “不是你拿的,难道还是雪球吗?”

    “怎么就不能是雪球呢?”

    “嫁祸给一只猫,你好意思吗?”

    “好意思啊!”

    “快还给我,不然我揍你!”

    “说得好像你打的过我一样!”

    “欧阳立!我看你是皮痒痒了!”

    “欧阳君!你不要嚣张!十年以后,我就让你满地找牙!”

    “”

    我弟弟口中的十年之约,我基本上听腻了。

    他很小的时候,我就揍他。

    每次揍他,他便跑去找爸爸告状。

    爸爸说:“哈哈哈没关系,十年后她就不敢揍你了。”

    结果,我每次揍他,他就会搬出十年后的威胁。

    十年复十年。

    十年何其多?

    弟弟也是死脑筋,每次威胁,都是十年,从来不修改。你说搞个倒计时,也好有点紧迫感。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也是个懒人。

    所以我必须时时敲打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