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玄幻小说 > 摄政王 > 33.有多厉害
    她从怡春院出来,一时有些迷茫, 不知该去哪?

    怕被那些人找到, 特意躲在人特别多的怡春院, 尽是姑娘和香粉味, 连被子都是香的,是那种浓烈的香,朝曦不喜欢,叫人从头到尾换了一遍, 又放了两个火盆, 一个浴桶,每天烧热水给沈斐洗澡, 据说都要算银子,许是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加一起,她一天的房钱才那么贵。

    贵有贵的好处, 怡春院的饭特别好吃, 伙计也很热情,很多别家不肯做的事他都愿意跑腿,只要给银子, 方便了朝曦不少。

    当然如果每晚没有姑娘敲门问她要不要睡一晚会更好,朝曦自己都是女子, 女孩子跟女孩子有什么好睡的?

    但是她穿着男装, 头发随意一绑, 加上胸前平坦, 别人都以为她是男的。

    朝曦有了钱, 本以为可以买到心仪的衣裳,结果发现贵一些的衣裳还是短,没有她穿的,无奈只能继续买男装。

    尽量挑颜色鲜亮的那种,裙摆很大,朝曦喜欢,只觉得跟女孩子的衣裳也差不多,但还是有人喊她公子。

    反倒是沈斐,头发一散就有人喊他姑娘,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心好痛。

    朝曦低头瞧了瞧坐在轮椅上的沈斐,已经两天了,还没醒,吃饭还是喝药都是她硬灌进去的,有时候动作大了这人才会抗拒似的挣扎两下,很快又睡了回去。

    他太能睡了,睡了好久。

    朝曦推着轮椅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找不着家,也不知自己要去哪,突然有些失落。

    天大地大,竟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如果沈斐醒着该多好,他一定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朝曦很少去闹市,连续在陌生的城里生活了两天,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怕去的近了被找到,特意挑了个远些的城,路她都不认识,时不时有人抄着异乡的话找她聊天,她一句都听不懂。

    因为是外地人,买个东西或是吃个饭都有人宰她,朝曦还不会还价,吃了好大的亏,好在银子不是她的,倒也不心疼。

    朝曦刚找到一个稍微有点人气的街上,突然感觉身后有个脚步声与她的同步,她抬脚,那人就抬脚,她停那人也停。

    朝曦的耳朵灵敏,尤其是专心听的时候,很容易就在众多脚步声中分辨出来。

    那些人又追上来了。

    说也奇怪,无论她们去哪,最后都会被追上。

    朝曦不信邪,推着轮椅进了一家古董铺。

    许是太久没出来,人群中有人跟着进去,那人先是看了一圈,没找到人,又跑去问了掌柜,掌柜抬起眼皮瞧了一眼,“你去二楼看看有没有?”

    事实上朝曦已经从后门走了,也是她告诉老掌柜,叫他这么说的,给了一锭银子那掌柜就答应了,很好说话。

    朝曦知道轮椅太明显,干脆丢弃不要,直接在一家酒楼门口招到一辆马车,载着去远些的,能睡的地方,最好热闹一些。

    马夫很热情,告诉她澡堂子可以睡,朝曦很惊喜,她还从来不知道澡堂子居然能睡。

    “不过你带着个姑娘很危险。”

    朝曦:“”

    她才是那个姑娘。

    “那里都是男子,女孩子家家不安全。”

    “没关系的师傅。”朝曦搂紧了沈斐,“我会保护好他。”

    说着低头亲了沈斐一下,自从沈斐中毒,她想过亲自含着药喂沈斐,从此不能直视沈斐,总想亲亲他,啃啃他。

    有一次夜里舔了舔无血色的薄唇,竟发现触觉意外的好,往后时不时啃一次,瞧他还不醒,气不过,咬他,咬重了这人便会微微皱眉。

    “到了。”马夫拉住绳索,指了指不远处道,“那个就是澡堂子,公子带着妻子小心点。”

    朝曦也没解释,直接给钱,然后抱沈斐下来,因为抱的轻轻松松,那马夫更不怀疑她是男子。

    朝曦竟也不讨厌他喊她公子,因为她听到过沈斐的小厮喊沈斐公子,想跟沈斐有一样的称呼。

    澡堂不大,朝曦交了钱后找了个地方躺着,就在地上,有地暖,屋里暖呼呼的,不用盖被子都行,当然为了保险起见,朝曦还是给沈斐要了一床被子,自己抱着沈斐睡。

    四周都是人,席地而眠,朝曦找的位置是角落,将沈斐挤在墙和她之间,就怕有人对沈斐不利。

    睡到半夜,依旧相安无事,朝曦有些放松警惕,丢下沈斐,自己一个人去上茅房。

    她前脚刚进去,后脚躺在四周的人齐齐睁开眼,小心翼翼撑起身子,赤着脚,无声无息接近躺在角落里的沈斐。

    墙上倒映出十几条扭曲的影子,像一个个恶魔似的,个个手里拿着匕首,朝安然昏睡的人刺去。

    只虚虚用一面帆布挡住的茅房里突然射出无数根细针,穿过帆布,直直奔来,不得已那些人只能放弃目标,先护好自己,待银针打落,还未来得及做其它反应,一道鬼魅的影子不知何时近在眼前,两指并行点来。

    被点过的位置一阵刺痛,人当即倒了下去。

    咻!

    几根银针射在燃起的蜡烛上,火绳颤了颤,被带起的风刮灭,四周陷入一片黑暗。

    从小训练的杀手从来不怕黑暗,不仅不能阻碍他们的行动,还会成为他们的助力,让他们更加如鱼得水。

    “主子。”那澡堂对面的酒楼里有人双膝跪地磕头,“丙火、癸水,乙木,戊土,庚金死了,咱们还有十二史,这回保证万无一失。”

    雕花的屏风后坐了一个人,隔着一层屏风,瞧不清什么模样,只晓得此人是个女子。

    “你最好说话算话,否则你这颗脑袋也别想要了,连个废物都杀不了,我养着你有什么用?”

    跪着那人连忙擦了擦冷汗,“小瞧了他身边那个姑娘,此人身负绝学,一手指法着实了得,配合千手观音,再加上她的身法特殊,咱们的人竟不是对手,连轻功卓越的追风都败在她手上。”

    并非是他们太弱,是朝曦太强,连赫赫有名的丙火、癸水,乙木,戊土,庚金都给杀了,还追上了轻功了得的追风,在他体内打入十八根针,日日承受钻心之痛,残忍至极。

    那小姑娘瞧着天真无邪,下手极狠,偏偏武功高强,暂时无人是她的对手,不得已又从主子手里要人。

    折损了她五名大将,还有一个直接废了,主子也恨透了这人,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天字号的十二史,听说从未失过手,一个乡下来的村姑,不信她还能全身而退。

    “可打听到身世?”屏风后那人似乎对朝曦来了兴趣,懒洋洋问。

    跪下之人摇头,“此人极为神秘,只知道是三年前来的,名唤朝曦,小懂医术,其它一概不知。”

    “习的是什么功法?”

    “很杂。”他实话实说,“少林寺的一指禅,千机阁的逍遥步,鬼谷门的千手观音,她皆有小成。”

    “哦——”屏风后的人更加好奇,“你常年在外,就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惭愧。”他低头,“属下长期搜集情报,竟还真的从未听说过,一点关于她的信息都没找到。”

    “一个突然冒出来的人?”

    他当即回道,“主子别担心,她马上就会突然消失。”

    “希望如此吧。”一声幽幽的叹息遥遥传来。

    俩人同时看向窗外,澡堂子的方位,为了配合十二史,整个澡堂封锁起来,里面的人尽数清除,十二史就在里面,除了他们,还有朝曦和沈斐。

    “以十二史的身手,要不了多久那女子与宁王便会葬身于此。”他十分自信,“主子且瞧着,出来的一定是十二史。”

    砰!

    澡堂子的正门被人踹开,朝曦一身狼狈,脸上挂了彩。

    这回的杀手好厉害,用掉了她一半的银针才打死,不过收到了好多银票,雇主非常大方,给他们一人三五张银票。

    杀手这个职业处处需要钱,比如她原来在怡春院时,有个杀手总爱装成客人混进来,每次都一掷千金,扮演的无懈可击,没有一个人怀疑他,唯有朝曦。

    她数次发现这人磨指甲的声音,不知是紧张还是习惯,大拇指和二拇指对磨,这个小动作藏在袖子里,没人瞧见,加上环境嘈杂,更不可能有人听见,只有朝曦听见了。

    她在自己房间时发现隔壁有这种声音,出去买药时又有这种声音,久而久之便晓得了他是杀手。

    朝曦总能从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中发现他们的行踪,就好比昨天那个刺客,如果是一般人,还真不可能听到动静,赤着脚,一点声音都没有,可朝曦就是听到了,她的耳朵太灵了,尤其是专心的时候,一根针掉在布上的声音她都能听见,从小就是靠着这种本事不知道抓了多少毒物,师祖都抓不过她。

    这是朝曦的天赋。

    她拉了拉衣物,将沈斐更紧的绑在背上,不知是不是勒的难受,一声轻轻的咳嗽声响起。

    “哇。”朝曦大喜,“沈斐你终于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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