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玄幻小说 > 摄政王 > 34.你最厉害
    一歪头, 沈斐眉头蹙紧, 似是难受的狠了, 撑起身子,手臂垫在朝曦背上,缓口气后瞧了瞧四周。

    十二史是死了,还剩下一些善后的黑衣人,潜伏在黑暗里,也不露面, 只在有人接近的时候打晕拖走, 保这里一片宁静,不被打扰。

    楼上那人不死心, 含恨道,“主子, 这一片都被咱们控制了,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蠢货!”屏风后的女人怒喝, “你想告诉全天下是我杀了宁王吗?”

    宁王的身份特殊,既是摄政王, 又是皇上的师傅,还是保住大顺的英雄,呼声极高, 朝廷七成的人心甘情愿被他控制, 一旦她杀宁王的事泄露出去, 只怕自己的位子也坐不稳。

    所以这事只能暗中做, 偷偷的做, 决不能让任何人走漏风声。

    人越多,越容易暴露,可事到如今,已别无他法。

    那女子朝窗外瞧了一眼,没想到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偏偏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冒出个武艺高强的乡野村姑,坏了她的计划,可恨!

    “这里闹得这么大,已经瞒不住,宁王的人很快就会知道,胭脂,你继续传递假消息,误导宁王的人,千万不能让他们找来。”

    帘子后有一姑娘单膝跪地,叩了一礼后翻另一个窗户离开。

    “至于你”女子阴冷的笑声透过帘子传来,“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一柱香的时辰内杀了宁王,若是办不到,提头来见我。”

    跪着那人当即跌坐在地,不是他没出息,是一柱香的时间太短了,他小命休也。

    主子太谨慎了,不让请当地的杀手,也不放心花重金求来的,怕这些人出卖她,既然能为了钱杀人,自然也能为了钱出卖她。

    况且很多杀手组织都有规矩,第一条就是不杀宁王,不敢杀,也不会杀,宁王是保住大顺的英雄,他们再没有道德,这点良知还是有的。

    没办法只能动用从小培养的暗卫,少一个,主子便心疼一回,这些人都是万里挑一选出来的,不知道养了多少年,花了多少心血和银子,全折损在朝曦手里,别说是主子心疼,就是他也心疼。

    他可是亲眼瞧见主子对这些暗卫多上心,给了最大的方便和支持。

    初接触时这些人个个不屑,根本不受他控制,只听主子一个人的,主子给了他一面令牌,他们才听话。

    都说有多大本事就有多大脾气,现在死了,还真是讽刺啊。

    主子不知何时已经走了,无声无息,屋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爬起来,出了小屋,吩咐人过来,交代些事情。

    好几次交手,他并非对朝曦完全没有了解,朝曦功夫再高也没用,她单纯,不晓得隐藏自己,暴露了很多东西。

    譬如说无论再好的轻功,落地无声,隐藏,潜行的完美无缺,谁也发现不了的情况下,她居然每次都能提前知晓,并且做好准备。

    本来应该他们在暗,登时变成了她在暗偷袭,攻个防不胜防,如此才会接连失败。

    可她是怎么发现的?

    没瞧见她与外人交涉,单单纯纯一个人,买不着消息,他们的人也都很可靠,不可能自投罗网告诉她自己几时偷袭,那么问题一定出在她身上。

    她有什么远超常人的能力,比如说听力过人。

    并非没有这种人,他以前见过一个嗅觉特别灵敏的人,他一进门便知道他干了什么,从哪条巷子进来的,早上吃了什么,尽数猜了出来,厉害异常,如果所料不错,朝曦也是这样的人。

    到底是不是他还不确定,不过马上就知道了。

    朝曦遇到了一个麻烦,有人敲打兵器,不停的干扰她的判断,她使的是暗器,需要在听力的配合下才能百发百中,叮当叮当的响声让她无法安心,已经失手好几次,失手一次,便代表着俩人多一份危险。

    她毕竟只有一个人,还要护着沈斐,怕他们伤着沈斐,不敢站出来,始终靠着墙走。

    虽然有可能被人包饺子,但是好歹不用腹背受敌,后面是安全的。

    “朝曦,把我放下来吧。”他的腿还没好,两只手要搂住朝曦,空不出手帮朝曦,如此只会拖累朝曦,不如将他放下,“我坐在角落等你。”

    朝曦不肯,“我还要突围呢。”

    这话更像笑话,人这么多,她还带着沈斐,又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身上挂了彩,体力严重消耗,架不住这么多人的车轮战,那些人还拿捏了她的弱点。

    说是弱点,其实也不是,因为没了听觉,她还有嗅觉。

    自小闻遍百草,需要辨别各种毒和药的少女嗅觉也十分灵敏,就像人的左手和右手一样,左手受了伤,使不动,还可以换右手,朝曦深吸一口气,指尖登时冒出几根银子,快速朝身后射出。

    这些人跟刚刚在屋里的那些完全不能比,那些人扛了许久才中针,这些就像撒豆子似的,刷刷刷倒了一片。

    她的银针上抹了剧毒,药效极快,没人救治当即便不行了。

    他们没有沈斐命好,有个朝曦不要钱似的往嘴里塞解药,他们中了针几乎相当于判了死刑,只能默默等死,然而即便这样,还是有人源源不断冲上来,不怕死似的,补替上死的那些人,几乎朝朝曦扑来。

    人实在太多,朝曦真有些招架不住,额头上的汗越来越多,糊了眼睛,也不敢擦,只偶尔甩头时将汗水甩飞,因为带着沈斐,无法做出大幅度的动作,严重拖了后腿。

    沈斐自己也知道,一只手揽在她脖间,一只手去解朝曦胸前的结,用的是衣裳系的,四个角兜住,将他兜在里面,结很大,也很好解,他两只手配合,用力一拉人便掉了下来。

    脚下有些虚,扶住墙也只能勉强站起,撑不住很快倒了下去,坐在墙根。

    “你干嘛?”朝曦忙着制敌,没空管身上,不小心就让他下来了。

    沈斐轻轻一笑,“别担心,我在这里你也能保护我。”

    朝曦还是担心,步伐都乱了。

    沈斐叹息,“信不过我,总该信你自己吧?”

    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望着她,“我等你。”

    朝曦受了鼓励似的,身上疲惫全消,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她若是死了,沈斐也会死,所以绝不能死。

    人实在太多,朝曦用掉了大半银针,一摸身上,发现所剩无几,这样下去根本撑不住。

    百忙之中回头,发现沈斐背对着她,扶着墙钻进了屋内。

    骗子,说好等我的!

    朝曦不知道他去做了什么?只配合的挡在外面,给他拖延时间,沈斐的腿伤还没有好全,走上一两步就会跌倒,爬起来继续走,再跌,再爬,没多久又从里面出来。

    身后燃起熊熊大火,他把铺里的几盏油灯洒了,这种灯只要烧起来,轻易浇不灭,扩散的速度极快。

    许是完成了使命,这人又坐回朝曦身后,静静瞧着四周,脸上跟平时一样,没有半点变化,还是那样淡然,平静,亦如第一次见他时,也是如此这般,像旁观者似的,丝毫不知道危险的人是他。

    他对待生命随意的有点像路边的石头,可有时候又觉得珍惜的像一块宝玉,叫朝曦分不清哪个是他,反正都是他就是啦。

    朝曦的银针很快用完,她强撑着身子顶在外面,知道自己坚持不久,正打算拼着以伤换伤的打法也要保护沈斐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一声长长的口哨。

    这些人听到哨声,竟齐齐停手,还活着的搬动死了的尸体,麻溜退去,当着他们的面收拾战场,什么东西都不留,大街上顷刻间空了,冷冷清清,只留下斑驳的血迹证明这里发生过一场大屠杀。

    雇佣他们的雇主真的好谨慎,一点线索都不留,来的及时,走的也及时。

    朝曦一直紧盯着他们,怕是什么阴谋诡计,她体力不支,那些人收拾战场的时候没阻止,任他们打扫,等他们全走完才放松身子,挺不住似的,整个人朝后倒去,没有摔在地上,被沈斐接在怀里,隐隐听到沈斐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想必压着他了。

    “沈斐。”朝曦有些骄傲,“我把他们打跑了。”

    事实上跟她无关,是沈斐点火烧房子的行为救了他们,他的下属已经循着烟火找来。

    他们正在到处搜查沈斐,任何动静都会过去瞧瞧,怕是沈斐找他们发出的信号,也因此屡屡被骗。

    那女子和她的属下很狡猾,好几次弄出假的动静吸引他们过去,一来拖延他们找到沈斐的时间,二来就像狼来的故事,几次之后他们便不会相信,也会错过沈斐真正的信号,怀的是奸诈之心。

    好在他们有个明辨是非的领将,在数人打斗和大火之间选了大火,成功见着了他们日日夜夜想见的人。

    宁王怀里抱着一个人,细声柔语道,“嗯,你最厉害了。”

    朝曦听到了想要的答案,安然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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