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都市小说 > 英雄泪,彼岸花 > 正文75甜到发腻的月子
    唐小花开始第一次听到他这样深情的情话,不同于他以往在某些特殊时刻的亲密话,让小花眼眶发热,紧紧的把小脸贴在他的心口上。..cop>    “那,万一将来你后悔了呢?”她未雨绸缪。

    “那,要不你提前给我点补偿?”

    她猛地抬头,瞪大眼睛看他:“你?什么补偿?”

    “不如,你从现在开始就给我当闺女?”那人挺认真。

    吓得小花眼睛瞪得更大!

    她原眼睛就大,这下子更加圆溜溜的。

    看见她果然被自己吓着了,大怪兽竟然哈哈大笑。

    他还是第一次在自己面前笑竟是这么好看

    小花姑娘发了半天花痴才发现自己被他给耍了。

    气得攥起小粉拳就捶他。

    那二皮脸竟然乐得越发欢畅,不躲、也不阻止,只乐呵呵的由着她锤。

    打打闹闹了一阵,小花累了,把脸贴在他胸前,两个人抱在一起,密不透风的。

    他也是在乎她的吧?小花偷偷的想。

    所以,唐小花心里所期待的那个结果,虽未完达到,但是至少已经有60分了不是吗?剩下的40分,她想她会更加努力的去经营他们的婚姻和他们的感情。

    她会得到的。

    睡着之前,唐小花对未来充满信心。

    这一夜是自从上次两个人在军校分开之后,第一次紧紧相拥着入睡。

    两个人都睡得很熟,唐小花第一次睡得如此踏实和安心。

    而冷锋,则第一次睡得无知无识,就连窗外出早操的哨声都没有听到。

    按理说冷锋讲好了,媳妇在的这段时间是不参加出操的,但是媳妇需要调养调理身子,需要多睡,而他这么多年的习惯养成,所以醒得早,所以前面两天冷锋还是照常参加出操的。

    自打那天冷锋睡过头、错过了出操开始起,他就真的开始了不出操的约定。连没文化的小战士们都知道“从此君王不早朝”是什么意思了。..cop>    每天早上即使醒来也不起床,给媳妇儿当人体真皮床垫。

    躺不住了便爬起来去给媳妇熬粥或者煲汤,一边等着小媳妇醒来。

    媳妇醒来了,两个人亲亲热热的吃早餐,然后就到了他该去办公室的时间。

    中午下班的时间一到,他便急急忙忙的赶回来做午饭。

    因为他做来做去,只会煲汤,媳妇儿没吃满一周就烦了,于是便有了媳妇在旁指导、冷二爷亲手操作。

    虽然他做出来的东西跟媳妇儿的手艺完没法比,但是看着小媳妇吃的开心的样子,他觉得特别有成就感。

    而晚上是他最开心的时间,吃完了晚饭,他把媳妇裹的严严密密的,穿得暖暖的牵着媳妇的手下楼去散步,医生说稍微活动一下,对身体恢复有好处。

    医生的话他可不能不听,于是谨遵医嘱,按照医生说的,手术结束五天之后,他就开始牵着媳妇儿下楼遛弯。那天起,整个大院里面都可以看到一番奇景。

    军属区,有人傍晚遛狗,有人遛娃,冷二爷遛媳妇儿。

    四月下旬山里原本出来散步的人并不多,这下子,都闻风而动。

    一时间所有人都看傻了眼,这还是那个人称黑面神的冷二爷吗?

    他守在媳妇身边,有时牵着媳妇的手,有时是搭着媳妇的肩,有时搂着媳妇的腰,看到有熟人来,便赶忙松开,总而言之,绝对不会超过媳妇半米开外。

    就好像某种大型犬,仔细的守护着自己最宝贝的人。

    而张司务长太太之类的七姑八姨们,小花惊奇的发现好像自从他们第一天到达驻地被包围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唐小花还记得自己上一次来驻地找冷峰签字的时候,楼下看到的那番景象,整个军属大院所有的女性动物都出来跳广场舞,确实是很壮观的。

    而现在明明天气越来越暖了,竟然看不到广场舞的身影,小花十分好奇,她悄悄的问大怪兽,大怪兽却闭着嘴死活不说。

    那家伙不想说的时候就活像不张嘴的牡蛎,怎么撬都撬不开。..cop>    两口子天南海北的聊天儿。冷锋见多识广,小花因为工作的缘故也去了许多地方,竟然发现有几处是两人都去过的;谈起文学,大怪兽竟然也读过许多名著;聊起球军事,小花竟然也能对局势评论几句,颇有些见地。

    当然,小花最爱跟冷锋聊她的小时候。

    小时候去海边赶海做各种海鲜,小时候去捡贝壳,回来穿手串儿。唐小花这吃货印象最深的,其实是在岩石上捉牡蛎。

    每次拿着螺丝刀在岩石上爬来爬去的,撬牡蛎下来回去煮着吃,其实是小花最爱做的事情。

    牡蛎这东西,十分坚硬,小花力气小、经常会失手,把牡蛎一撬为二,一片壳带着肉还留在岩石壁上,另一片壳空着却下来了。

    于是小花便会扑上去直接用牙齿咬住岩石上的牡蛎肉,把它啃下来,嚼嚼吃下去。

    想起那时吃到的带着海水味儿的、咸咸的、最最鲜美的牡蛎,唐小花就直流口水舔着嘴唇。

    冷锋看着这样的小家伙,想起当年在岩石上努力吃牡蛎的小小花,忽然特别期待能有一个像这样的、可爱的女儿。

    若是女儿像妈妈,那他们两个的女儿一定是最调皮捣蛋的那个,他会非常的宠溺她、纵容她,把世界上最好的一切都给她。

    小花说着牡蛎的话题,忽然想到了她在r国出差的时候,跟苍老师一起去海边吃牡蛎的情景,那边的牡蛎又大又甜又便宜,两个人足足吃了两大桶。

    听着这女人异常兴奋的说起跟其他男人约会的场景,冷锋几乎瞬间就黑了脸。

    唐小华哪里会告诉他,那其实是她唯一单独跟苍老师一起吃饭的经历,却在看到大怪兽瞬间黑下来的脸时,心情变得格外愉快,他在为她吃醋,这个认知让唐小花很愉快。

    似乎自从那天冷锋似有似无的表白过之后,唐小花的心定下来了。

    这个男人的心里并非然没有她,也绝对不像那于欣雨所说的,他只把她当成生孩子的机器。

    她对他来说应该是有些不一样的吧。

    这样暗暗的想着,唐小花决定把眼光放得更长远些,未来要生活一辈子的人是她,所以她有着长长的几十年可以让他深爱、并且离不开自己。就像现如今自己好像越来越不能没有他一样。

    毕竟是年轻,身体底子好,第二个星期唐小花就躺不住了。

    冷锋中午下班时总能看到这小家伙在跟公司同事开视频会议,参加某些项目的论证,或者时常接一些工作相关的电话,而且电话的频率明显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而下午下班时,又总是能看到她跟楼下的小豆子玩成一团。

    做饭的时候,她虽然还算乖巧,听他的话绝对不碰冷水,但是却总是忍不住露两手,或者在他忙的时候帮他过来拨拉两铲子。

    不仅如此,他们的小公寓里画风越来越怪,每天那小家伙都有很多包裹收,无非是从某宝淘来的各种各样的家居用品。

    这公寓原本就小,眼看着就被她塞得满满当当。

    难怪钟长鸣在最近一次来的时候都在跟他说,自从小花过来,他们家的生活氛围是越来越浓厚了,不像之前,好像完没有人生活过的样子。

    冷锋一直都知道自己眼光不差,小花是个特别称职乖巧而且又懂事的妻子,绝对是最称职的军嫂。

    只要你不惹到她,她其实脾气很好。

    她对你没有特别高的要求,不需要你跟她甜言蜜语,也不需要你每天花前月下、卿卿我我。

    只要知道你心里有她,她就会特别安心乖巧的等着你。

    并且心甘情愿的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冷锋的工作依然有些忙,时常开会、经常加班,顾不上照顾她时,便让钟大嫂来送饭给她。小花怕给对方添麻烦,便主动下楼去吃。

    经常是两个男人开会回来,冷锋直接跟老钟回家接自己的媳妇回去。

    冷锋对于自己的失信有些汗颜,明明说好的这一个月他都按时上下班,但是好像媳妇比他看得还要开,从来没有抱怨过他一句。

    冷锋回忆起来好像两个人自从结婚到现在,媳妇从来没有因为他出任务或者不着家而抱怨过他。

    自己不知不觉的就欠了她那这么多。

    就这样开开心心的在驻地住了两周,小花知道冷锋其实已经非常尽力的在照顾自己了,但是他的工作性质如此。于是便提出要回s市去。

    其实公司的事情非凡打理的井井有条,别看那家伙平时吊儿郎当的,工作的能力绝对是没的说,她不在的时间,那货竟然还签了一个新的case回来,一出手就是大案、要案。

    不知道他用什么方法把一间华夏国企的几个项目一起接了下来,而且时间上居然也安排的恰到好处,并没有给ddg现有的人员不多,造成更多的窘境,反而是他们的工作量更加合理。

    这样一来,小花自然就更加的躺不住了,直嚷着要回去恢复工作。

    谁知道那冷二爷强烈反对,竟然还不惜为此黑了脸。

    其实冷二爷的道理非常简单粗暴,接了新项目那说明工作会更加繁多,原本她身体就不好了,这种时候怎么可能放她回去。

    那人倔的像头驴一样,不管唐小花怎么样,撒泼耍赖都死不松口。于是两个人约定了,再多住一个星期。

    其实唐小花坚持要走,还有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原因!

    冷二爷那些汤汤水水眼瞅着就把她滋润的白白嫩嫩又胖胖的。

    最近几天,类似争吵时常上演:

    “你看看我的肚子,都看不到脚尖了啦!”

    “摸摸我腰上的肉,一抓一大把,我哭死算啦”

    “冷二爷!你之前是养猪的吧?肯定是饲养员出身”

    上面一串话,是小花说的。

    “胖吗?我不觉得啊。有点肉好,男人都喜欢有肉的,手感好,做起来更过瘾要不,行动表示吧。”

    简单扼要,用行动表示。一定是冷锋。

    “大色狼”捂脸逃走的小花女王。

    坐月子期间,不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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